流 翔 近日,我市一市民写信给《人民日报》称,在北仑戚家山区域,一些人顺手牵羊挖走街道边的观赏花,种在自家院子里,结果美了自家、丑了街道(8月19日《人民日报》)。 读罢这则消息,感觉像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狠狠地甩了一个巴掌,真是“丢人丢到全国了”。连观赏花也挖,既破坏了城市绿化,也损害了公共利益,这种自私行径实在是辱没了宁波人的脸。 公共资源姓“公”,是城市居民的共同财产,也是城市居民的共享资源。每一个市民应有这样的公共意识:爱护公共资源,维护公共利益,哪怕是一朵花也不能折、一棵草也不能动。倘若家里缺啥,就采取“拿来主义”,打公共资源的主意,那就无异于盗贼。 一座城市,就如同一个家庭,在这所“大宅子”里,所有公共资源、设施设备、一草一木是它的装饰,而每一个市民都是这所“大宅子”的主人,既是这些“家装”的拥有者,也是这些“家装”的使用者、共享者。这就需要每个人以主人翁的姿态,细心呵护,精心打理,共建共享,使“大宅子”变得更亮丽、更温馨、更美好,而不是想着占“大宅子”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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