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 鸣 令人作呕,也叫极端厌恶,让人恶心。“作呕之事”,自古有之。有人批评说“人心不古”,其实历朝历代都有人干出一些让人恶心的事,这就叫“太阳底下无新事,嗑瓜子嗑出个臭虫——啥仁(人)都有”。若细分起来,那些让人恶心的事也有轻重和层次之分,轻者令人反感,坏人心情;重者令人作呕,无法忍受,若不管不问,很容易一发而不可收。 有些“作呕之事”,程度较轻。宋人《苕溪渔隐丛篆集》记载:世间恶心事有清泉濯足、花下晒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后人又陆续补充了几条:花间喝道、看花泪下、苔上铺席、斫却垂杨、神面刮金、佛顶着粪、粉墙点污、新鞋踩泥、游春重载、石笋系马、月下把火、果园种菜等。当然,古人列出的那些恶心事,未见得都合理,像“看花泪下”,我们就会想到黛玉葬花,也有一种多愁善感之美;又如“果园种菜”,其实一地多用、综合开发,不失为一件好事。 有些“作呕之事”,则是由心理问题而产生。越王勾践尝吴王粪便,谄媚讨好敌人,颜面全失;南朝刘邕爱吃人疮痂,有一次他拜访孟灵休,孟患痔疮,疮痂落在床,刘邕拿来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让孟大呕;唐代娄师德其弟守代州,辞之官,教之耐事。弟曰:“有人唾面,洁之乃已。”师德曰:“未也,洁之,是违其怒,正使自干耳。”这哥俩一个比一个恶心,留下一个成语就叫唾面自干;后晋石敬瑭,甘对小自己10岁的契丹皇帝叫爹,乐滋滋当儿皇帝,脸皮也真够厚的;嘉靖帝嗜服女经血炼丹药,想长生不老,结果差点被那些受害宫女要了小命。 今日而言,“作呕之事”也时常发生。街头散步,不小心踩到一堆狗屎,奇臭无比;朋友小聚,觥筹交错,火锅里吃出一只老鼠,大倒胃口;景区里乱写乱画,乾隆遗风后继有人,不堪涂鸦屡屡现眼,甚至于在人家埃及神像上也留下“到此一游”的刻痕;公交车上,有人拖鞋抠脚,污秽空气,令人窒息,当事人却怡然自得;闹市里人头攒动,熙熙攘攘,人皆衣衫整齐,忽闯来一赤膊汉子,满身油腻,汗气熏天,令人避之不及。这都算是恶心事之轻者,无非就是一些人的素质偏低,不懂规矩,不知敬畏,缺乏公德意识,也没审美情趣。不客气地说,他们是不大合格的现代公民。 由心理问题产生的“作呕之事”,很有必要引起重视,不能“轻拿轻放”。广西南宁一家五星级酒店开水壶内惊现卫生巾一事,且还是用过的,那该有多让人恶心,想想都要让人呕出来了。此前就听说过酒店开水壶出现过内裤、袜子等物品,令人惊诧不已,是成心给人添堵捣乱。究其心态,大抵是“我不高兴,你也别想高兴;我过不好,你也别想过好;要脏大家都脏,要臭一起都臭”。这就不是简单的素质问题,也不是一般的公德问题,而是道德严重败坏,心理极端畸形,离犯罪已不远了,再往下发展,坑蒙拐骗,杀人越货,都有可能。 遗憾的是,一些严重的“作呕之事”,酒店似乎没什么好办法进行惩戒,既缺乏法律条文可资参考,酒店主观上也想息事宁人,最后以涉事女房客道歉了事。重重抬起,轻轻拍下,这个作恶成本有点低。文明之道,一靠教育,二靠惩戒。要防止那些极度荒唐令人作呕事件再次发生,正常教育宣传之外,一定要加大打击力度,要打疼打狠,让人心有恐惧,不敢下手。否则,下一回他们在热水壶里再放什么,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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