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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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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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多猪为何不还钱” 养猪大户遭遇“灵魂拷问”

    “法官、法官,你快点来,谢某正在卖猪,好多猪,猪马上要被运走啦!”

    日前,象山法院执行局接到了一个特殊的举报电话,对方在电话里激动地描绘着生猪交易现场的情况,痛斥被执行人“坐拥猪群”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

    在了解到被执行人谢某的具体位置后,执行干警迅速驱车赶到交易点:谢某的生猪养殖场。发现猪场伙计正将一头头生猪装车准备运走。之后,执行干警在养猪场找到了正在喂猪的被执行人谢某。在事实面前,谢某当场承认这些猪都是自己的,现下正打算出卖给方某。而在一旁的方某见状竟打起了掩护,说谢某欠了他不少钱,这些猪是用来抵债的。

    执行法官要求方某出示借条等相关证明材料,方某开始吞吞吐吐起来。王法官见状对方某说:“你要么继续交易,但是要将货款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要么就暂时中止交易。”最终,方某选择了中止交易。

    原来,谢某因欠他人钱款而被告上法院,经法院审理,谢某败诉。之后,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但被执行人谢某并未依照协议履行。法院执行时,未查到谢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但实际上,谢某隐瞒了名下的这处养猪场,并将其登记在他人名下。而向法院举报谢某准备卖猪的正是本案的申请执行人。

    经现场清点,发现已装车的生猪共50余头,价值超过30万元。再清点全部生猪,总价值数百万元。执行干警为此严厉责问谢某:“有这么多猪,为什么拖欠执行款?”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向其释明了若不如实申报财产、隐匿财产,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此时,谢某才慌了神,他承认当天准备交易的生猪全都为他所有,他是养猪场的实际控制人,并同意当天交付执行款,履行法律义务。

    (胡梦迪 徐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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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