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 白 中小学开学后首个工作日,“接送潮”回归交通早高峰。市交警加强警力部署,继续严查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发现仍有部分家长在骑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时忘了给孩子戴上头盔。不到一天时间,我市交警部门查处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8300多起(据《宁波日报》)。 对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进行教育、处罚,交警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从实际情况看,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现象依然十分普遍。最近也有同事在微信朋友圈上说,骑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的人还是很多,还发图片为证。 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十分必要,可为什么这样一件对己有益的事,有些人就那么难做到呢?首先是侥幸心理作祟,总觉得事故不会发生,戴不戴头盔无所谓;再就是戴上头盔有损发型、携带保管不便等;若是给孩子戴头盔还要更麻烦些……可这些小心思在生命安全面前算得了什么?据有关资料,2018年浙江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死亡1110人,其中骑电动自行车者死于交通事故的924人,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22.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规范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难度很大,有关部门一直在行动。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路面警力有限,不可能逐一排查。这就要求骑乘人应有更多安全意识、自觉意识,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自觉佩戴头盔,做一个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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