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民生/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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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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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全方位“预热”生活垃圾分类强制执行

执法人员在检查餐饮企业的厨余垃圾桶。

    对在建工地职工食堂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开展餐饮企业垃圾分类执法百日行动,严格规范餐饮企业餐厨垃圾乱投放问题;垃圾分类执法进小区,对拒不执行生活垃圾分类且屡教不改的个人开出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单……这个夏季,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社会各主体垃圾分类执行情况展开了全方位执法,实现了很多“第一次”,令全区上下垃圾分类法制意识极大增强。

    加大行政执法的背后,是我市全面迎接生活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到来的必然。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今年6月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0月起将正式启动实施。该《条例》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作为基本分类标准,对基层集中反映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绿化垃圾的分类投放作了具体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罚款。

    从号召市民自愿参与垃圾分类,到社会各主体必须实践垃圾分类,宁波已经走了六七个年头。在各方全力推动下,目前宁波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9%,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从最初的35.7%提高至93.7%。作为先行推广垃圾分类工作的区域,至9月1日,海曙城区376个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100%,同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126个,占全区167个建制村的75.45%,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等分类覆盖率达100%。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已经夯实,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以及实现垃圾的后期有效处理成为各地面临的新课题。为此,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逐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针对垃圾分类的各个薄弱环节,开展了一系列执法行动。

    今年4月,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云中队对一起混投餐厨垃圾行为开出了区域首张餐厨垃圾混投罚单。据悉,按规定,每家餐饮企业都有专门的餐厨垃圾投放桶,需要与专门的收运公司签订合同,定期清运餐厨垃圾。但事实上,各餐饮企业执行情况良莠不齐,为此海曙区专门发起餐厨垃圾“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细致检查,严厉打击餐厨垃圾收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切实规范餐厨垃圾处置行为。

    在建工地食堂的餐厨垃圾分类一直是海曙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盲区”。为补上这一短板,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门组织了在建工地食堂垃圾分类检查,共立案查处工地9个,有效提升了各工地的垃圾分类管理能力。

    垃圾分类重在人人参与。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对新街社区一名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小区居民处以70元罚款。据悉,《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后,违规投放垃圾者最高可被处罚款500元。“处罚是一种手段,但不是最终目的。”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段时间的严格执法,重在帮助全社会树立垃圾分类的法制意识,养成自觉、准确分类的良好习惯,让垃圾分类造福全社会的梦想能够真正走进现实。

    王岚 顾东栋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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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