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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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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别因“态度问题”挨罚

    朱晨凯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居民小区里发生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将由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照《条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9月11日《宁波日报》)。

    上海7月起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7月1日即开出600多张罚单。市民“被罚原因”中比例最大的是“态度问题”:在倒垃圾的过程中将垃圾倒在垃圾桶外,扭头就走,用不理睬的态度对待现场督导人员;有些人觉得垃圾桶盖比较脏,不愿意用手碰,将垃圾直接放在桶边,或单手倒垃圾导致“倒歪”,让桶边残留很多垃圾……

    “态度问题”具有普遍性,宁波的新规即将正式施行,可以想见,没有人愿意被罚款,也不会有多少人想当“典型”。如何避免挨罚,上海市民的教训值得重视。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好处已不用赘述,随着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硬件”的逐步完善,执行得好不好,个人态度这种“软件”尤为重要。

    对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应有的态度是积极学习、主动参与,逐步养成习惯,而不是视作一场“运动”,用应付式的态度来对待。分类垃圾时多一点认真,投放时积极配合督导人员,并非只是为了“免吃罚单”,更是为了早日成为自觉和习惯,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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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