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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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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亲清”政商关系护航民营经济

    凌 波

    近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七个参加”和“六个杜绝”,旗帜鲜明地鼓励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正常接触、阳光交往,主动参与符合规定的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推介、经贸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同时,党政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与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措施,坚守底线、不碰红线,杜绝明哲保身、片面避嫌,不得对民营企业家疏远疏离、对民营企业的要求无视漠视等(9月12日《宁波日报》)。

    在商品经济中,最重要的关系就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具体地说,就是官员和商人的关系。政府是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者,企业是经济活动的细胞。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犹如“裁判”与“球员”的关系,既相互依存,又职责各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双方厘清边界、各司其职和相向而行的鼎力协作。高效、廉洁、公平、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是顺应经济新常态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把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就是对其形态与内涵准确而生动的诠释。宁波出台这一《实施意见》,不仅是积极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宁波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有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民营经济是宁波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民营企业数量占各类市场主体95%以上,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80%的税收、约65%的GDP和出口、85%的就业岗位、95%以上的上市公司与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更微妙更复杂,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主体作用,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新要素有机整合,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必然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长期以来,宁波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去年年底,继降本减负“新十条”、优化营商环境“80条”之后,宁波又发布25条新政,力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中国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宁波营商环境居最受民营企业认可城市排名第7位。

    应该看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一些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与企业的关系“清”而不“亲”,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营商环境。有的怀有“不干事不出事”的思想,怕碰红线、触规则,凡事犹豫不决、缩手缩脚,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有的服务企业重形式不重内容,到企业调研往往蜻蜓点水,不解决实质问题,推动不了工作;有的对企业采取“软拒绝”,表面上客客气气,但决策不拍板、遇事先说不,机械化地讲规矩、讲依据,习惯等领导协调、等文件下发后再执行;有的对涉及多部门的事务,相互推诿扯皮,看似人人有责实则都不管,让企业来回跑路。

    此时出台《实施意见》,不仅解开各方服务企业时望而却步的“心中结”,而且树起官商交往的“风向标”,立好边界清晰的“参照系”。对于政商关系而言,真正的“亲”,不应是在推杯换盏中加深感情,也不应是拍着胸脯说“搞定一切”的种种保证,更不能是动不动搞特殊化,而是通过全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用制度确定权力的边界,使其不能不为,又不能乱为,让权力回归服务的本质,打造公平高效廉洁的营商环境。

    从某种意义上说,把优质企业“引进来”“留下来”,是改善政商关系的终极目标。作为政府需要自我革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割自己的肉”,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一方面要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着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要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企业情况,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困难,主动当好企业的服务员,以一流的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快速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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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