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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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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执法刚性推动垃圾分类

    赵继承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意味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强制时代。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2013年试点以来,在宣传教育引导、发动全民参与、加强基础设施配置、完善收运体系、出台操作规范和指导手册、探索完善激励和督导机制等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将要施行的《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对垃圾分类行为进行规范、指引、约束和促进,必将推动垃圾分类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轨道。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从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非机动车管理、文明养犬等方面的情况看,一些条例在执行过程中刚性不足,加上一些禁止的行为本身存在长期性、反复性、变异性等特点,从而在具体工作中导致有效合力难形成、具体措施难配套、惩罚宽严难把握、技术力量难跟上等“四难”问题。

    在《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应充分比照过往一些条例“执行难”的原因,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办法,列好涉及部门的责任清单,建立责任检查、督导和追究机制,不断强化刚性执法,切实推动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学习借鉴我市在城市管理、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大常态化执法,借助网格化管理扫除监管盲区,通过严格执法的威慑力,催逼部门自觉、人人自觉,推动垃圾分类尽快成为“新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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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