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提前两年迈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1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在100%”“分别获得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市和第二批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 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专场新闻发布会,70年来,宁波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和法治日益完善,在保障全市GDP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作为工业强市和资源小市,宁波如何实现“青山”“金山”共赢?“围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宁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从顶层设计入手,坚持生态优先,持续创新生态体制机制,重拳治理各项环境污染,攻坚克难,加快建设天蓝、水清、地净的美丽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说。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持续深化。重拳整治工业企业污染,开展电镀、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2013年以来累计完成1500多家重污染企业环境整治。480条“黑河、臭河、垃圾河”得到有效治理; 建成“禁燃区”1083平方公里,率先在全省进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累计投入17亿元,完成734家企业治理改造,削减VOCs排放1.56万吨;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0多万辆;率先在全省实现从危废产生、转移运输到安全利用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并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挂钩,倒逼企业履行危废管理处置责任。 环境基础设施能力不断加强。建成区和中心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全覆盖,投运生活污水处理厂3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达215.9万吨,污水收集管网达1.02万公里。加大企业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数据公开力度,提升公众参与度。全市已有442家排污企业安装水、气排放监测设备423台(套)和147台(套)。 生态示范创建成效显著。象山县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江北、北仑等5个区县(市)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市),103个单位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县(市)、镇(街道)和村。 (相关报道见第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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