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9年09月29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和进一步征求《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中期调整意见的公告

第一类项目:具有较强的立法必要性和迫切性,需要抓紧调研并按照轻重缓急在本届人大立法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的立法项目:(43件)
第二类项目:需要进一步调研,条件成熟时也可在本届任期内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34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实施市委提出的“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奋斗目标,努力提高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立法建议项目和进一步征求《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中期调整意见。

    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依据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有关规定,立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遵循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切实可行的原则。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等内容,特别欢迎附草案文本的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可以是建议制定新的法规,也可以是修改或废止现行法规(现行法规可以在宁波人大网“法律法规”栏目查询)。

    2017年8月,市委批准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和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明确规划项目库分两类,共66件。经过两年半的实施,一共完成18项,并对18个立法项目开展了调研论证。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立法规划项目库进行适当调整,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和协调论证,形成征求意见稿,现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立法建议项目和对调整后的立法规划项目库的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形式提出,请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征集时间截止于2019年10月10日,欢迎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来信来函请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邮编:315066;

    电子邮件请发至:nbrdfz@ningbo.gov.cn;电话:0574-89185233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 

    调整后的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征求意见稿)(共77件)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