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昊 通讯员 宋笑天 市委日前出台了关于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意见》分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夯实人大履职基础四个部分,提出了许多新理念和新举措,充分体现了“宁波特色”,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起草负责人就《意见》中的重点亮点接受记者专访进行了解读。 问:《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意见》对此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大工作调研、一次接待代表活动、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 问:《意见》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工作和效率”有哪些具体要求和举措? 答: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高质量立法,关键在于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意见》结合宁波实际,提出了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体制机制。 为固化提升我市立法工作创新经验,《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职能”“完善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实行法规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和评估”。 加大“开门立法”力度,《意见》指出要组织更多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健全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收集运用机制。 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法规落地实施问题,《意见》就健全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建立法规宣传和解读制度、做好法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制定等工作作出相应规定。 问:《意见》对增强人大监督刚性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意见》将“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作为监督重中之重,对改进执法检查、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两官”履职评议作出规定,并固化了“闭环”监督、审议意见“清单制”、整改落实“销号制”等创新经验。 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中央部署的新任务。《意见》对此提出推进预算联网实时监督、研究制定审查要点清单和建立健全预算绩效审查监督机制的目标任务,并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问:《意见》在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 在深化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方面,《意见》就加强跟踪监督提出要求。 《意见》还对审查批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全面推进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荐(票选)工作作出部署,确保这些创新性工作能够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合力。 问:《意见》明确要求“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这方面有哪些制度规定? 答: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一切工作的基础。《意见》对此提出了三项制度安排,包括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专门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制度以及社情民意收集分析运用机制。 办好代表建议,《意见》从内容高质量和办理高质量两方面作出安排,特别是对办好多年连续反复提出的建议提出了针对性举措。 《意见》还对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和约束机制、优化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制度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强调“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换届时提名连任的重要依据”。 问:《意见》把夯实人大履职基础工作单独作为一部分,是出于什么考虑,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确保人大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意见》在提出“增加具有法律、财经、科技等专业知识背景的组成人员”“县级人大常委会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全面设立县级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还要求“全面设立乡镇人大和人大街道工委办公室,或在相关综合办公室挂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副主任应全部实现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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