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向社会公布在8月22日至23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部署,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但在发展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全力抓好政策落地,提振发展信心。一要健全完善政策措施。为使政策更加公平、从简、务实、管用,在实施中要充分听取吸收企业和商(协)会意见,加强市、区县(市)以及部门间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细化相关条款,强化政策集成,增强政策供给的针对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二要有效发挥政策作用。坚持不懈抓好减税降费、民营经济“1+X”政策体系落地落实,精简政策兑现环节,打通政策实施梗阻。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效果评估。特别是对自出政策无序竞争影响营商环境等多年未能解决的问题,要结合重大片区建设,加大整改统筹力度,切实提高政策整体效果。三要持续推进政策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开设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专题报道,丰富形式、加强报道、扩大效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城市美誉度,确保利好政策穿透传导到基层,落实到每户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增强政策获得感。 ——合力联动纾困帮扶,破解发展难题。一要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正确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能定位,切实做到与企业风险共担。加强金融服务创新,优化信贷期限结构,落实年审制、循环贷、税易贷、发票贷、应急转贷、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大力推广信用贷款和银税合作产品以及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内部激励考核体系,细化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压减审批程序和周期,防止不合理的随意抽贷、断贷和“一刀切”等做法。二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配套支持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抓住科创板、注册制试点等政策机遇推动民企上市挂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债券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方式,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三要强化政银企联动。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用共享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做强做优,发挥好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破解抵押担保过度、融资信息不对称难题。牵头组织融资洽谈会、银企对接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好一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民营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四要有效缓解用地困难。完善“亩均论英雄”考评机制,相关的扶持政策应当避免单纯与产值、税收等规模指标相挂钩,对处于结构调整、迭代转型的企业,在“亩产论英雄”的评价指标、奖励措施等方面要因企施策。积极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租等方式供应用地,降低企业获取土地初始成本。加强土地空间规划布局,确保新增用地三分之一供于企业发展需求。改造提升标准厂房、闲置厂房,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腾出发展空间,打造小微企业集聚园区。 ——大力支持创新转型,增强发展动能。一要加快创新平台搭建。聚焦发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完善制度和政策设计,集聚高端要素资源,搭建平台添“燃料”,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共建力度,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资源利用等综合服务。二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政府类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对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和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方式,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三要加紧各类人才集聚。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搭建完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政策体系,坚持引进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与培育本土高素质、实干型人才并重,推进人才特区和人才高地建设,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需求,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的创业环境。四要加力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查处力度,增加侵权成本,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创新成果,增强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激发全社会创造创新活力。 ——着力提升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一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联系制度,政府信息平台要主动征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诉求,“三服务”活动要全面查找发展的难点和堵点,落实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别是对重点企业债务危机、矛盾纠纷处理要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再续发展。二要深化涉企审批改革。聚焦“跑零次”、掌上办、数据共享和政务终端服务体系建设,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要强化应对服务能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为企业牵线搭桥、提供平台、保驾护航,帮助企业提高应对市场变化、政策变动的能力和水平,特别在应对中美贸易摩擦中,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鼓励企业“抱团出海”,建设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等模式,促进企业稳信心、稳市场、稳出口。四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综合运用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向他人非法输送利益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司法处置和稳定企业相统一、监督管理和服务扶持相结合,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相关部门执法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给企业留有发展空间和整改时间,共同营造良好治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更快更好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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