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民生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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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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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业主不能成冤家

    黎 民

    这几年,有关物业公司和业主闹纠纷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物业服务不好、业主拒交物业费已不算多大的事了,有业主甚至为了停车费之事把进出小区的门堵了。

    本是和谐共生的一对,却成了水火不容的冤家对头,这对谁都不好。物业和业主每天在一个区域生活或工作,抬头不见低头见,有矛盾也是正常的。有了矛盾就要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谁的问题、谁的责任就由谁来解决,而不是陷入“你服务不好,我拒交物业费;你不交物业费,我就降低服务质量”的恶性循环。

    解决物业和业主间的矛盾,有一点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双方多些沟通,多些换位思考。对业主来说,要的无非是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对物业公司来说,除了尽力做好服务工作外,还希望业主能多配合。大家只有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才会理解和包容,从而进入“你支持我、我配合你”的良性循环。

    当然,政府也应有所作为。新明街道就没有以“市场化”为借口当“甩手掌柜”,而是从管理入手,使辖区物居关系出现了喜人的变化。

    一个小区,物业和业主不应是冤家,而是“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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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