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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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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氤氲润人心

——“书香宁波”建设综述之一

    记者 崔小明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阅读的推广工作,着力顶层设计,在政策支持、法律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营造了良好的全民阅读氛围。

    开展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是关乎国民素质、关乎民族未来的大事,也是推进文化宁波建设的题中之意。长期以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关于加快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浙江的意见》等。2016年,“书香之城”建设计划纳入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书香宁波2020”建设计划,吹响了书香之城建设的“集结号”。该计划立足宁波实际,对标全国先进,不仅明确了目标任务,还制订了“路线图”、排好了“时间表”、落实了“责任人”。比如在建设公共阅读服务网络方面,提出到2020年要争取80%以上镇乡(街道)图书馆达到一级馆标准,全市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超过1.1册,全市县级图书馆和镇乡(街道)图书馆对农家书屋、社区阅览室的图书流通量不少于100万册次,建立“书循环”捐赠点不少于100个。再比如在加强实体书店建设方面,提出到2020年要打造“一区县(市)一书城”格局和“一镇乡(街道)一书店”体系,实现所有镇乡(街道)建有实体书店,其中50%以上镇乡(街道)建有新华书店,全市高校实现实体书店全覆盖。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书香宁波2020”建设计划甫一落地,各级各部门对标立靶,立说立行,一项项推动全民阅读的举措酝酿生发,拔节生长,纸上蓝图正逐渐变为生活实景。

    据了解,已有40.16%的乡镇(街道)设立了新华书店网点,距离50%的目标指日可待。在公共图书馆的建设方面,全市154个乡镇(街道)图书馆全部接入公共图书馆“一卡通”系统,实现了全大市图书的通借通还,提前完成了目标任务。全市乡镇(街道)图书馆达到一级馆比例约在40%,大部分区县(市)已实现县级图书馆对乡镇(街道)图书流通全覆盖。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为保障公民阅读权利,在全民阅读立法方面,我市走在了前列。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促进全民阅读的立法工作。目前《宁波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初审通过,即将进入二审程序,二审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可正式颁布施行。在《条例(草案)》中,明确了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

还要求全民阅读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届时,新闻出版、文化、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科技、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部门将联合成立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协调机构。尤其引人关注的是,《条例(草案)》规定,侵占、损坏、擅自拆除公共阅读服务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和规模的,有关人员将会被依法处分。

我市出台的《乡镇(街道)图书馆建设与服务规范》也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填补了国内乡镇图书馆标准的空白。该《规范》对乡镇(街道)图书馆的设立、选址、设置以及在“总分馆服务体系”中的定位进行了规定,对资源保障、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和绩效评价做了详细要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李国新教授对《规范》的出台予以高度评价。《规范》的发布,为我市乃至全国乡镇(街道)图书馆提供了建设标准,大大推动了乡镇(街道)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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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