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拟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内实施5万吨/年甲醇钠甲醇溶液项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询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公开下列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报告书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chemzone.gov.cn/)中的“招商-园区企业-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甲醇钠甲醇溶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前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及咨询相关内容(工作日8:30~16:30,联系电话:0574-8665633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包括湾塘村、岚山村、南洪村。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琪琪 联系电话:0574-86656335(周一至周五8:30~16:30) 传真:0574-86507909 电子邮箱:1278632315@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chemzone.gov.cn/)中的“招商-园区企业-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甲醇钠甲醇溶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中下载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9日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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