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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人员介绍船舶垃圾分类方法。(董娜 摄) |
记 者 董 娜 通讯员 王昱飞 孙益民 随着《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本月正式施行,宁波市民开始迎接垃圾分类的“大考”。不过很多人也许不了解,海上船舶垃圾分类早在1989年就开始实行,并且是垃圾分类最严格的地方。 近日,记者跟随宁波海事局宁海海事处人员来到宁海国华电厂码头,登上靠泊的“神华528”轮查看垃圾分类情况。在该船垃圾集中存放点,记者看到四种颜色不一的垃圾桶,上面分别标识着食品废弃物、食用油及操作废弃物、塑料垃圾和生活废弃物,旁边还贴着一张船舶垃圾分类指南,详细列举了分类方法。据宁海海事处象山港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健豪介绍,船舶垃圾分类依据来源于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由于航运业是全球化性质,因此国内船舶业的垃圾分类也直接引用了公约里的分类方法。 该公约将船舶垃圾分为A至K,多达11类,分别是塑料(A)、食品废弃物(B)、生活废弃物(C)、食用油(D)、焚烧炉灰渣(E)、操作废弃物(F)、动物尸体(G)、渔具(H)、电子废弃物(I)、货物残余(J)(对海洋环境无害物质)、货物残余(K)(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如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或者随意排放,船方可能面临最高10万元的行政处罚。因此,在许多大型船舶上,严格的垃圾分类与排放管理早已成为船员日常工作生活的一部分。 记者所看到的四色垃圾桶只是存放部分垃圾,其他种类的垃圾将投放到船舱内其余的收置处。记者在厨房内看到,食品粉碎装置位于洗菜池下方,食品垃圾通过落水孔进入装置,通过装置粉碎成直径小于25毫米的颗粒时,就可以在距离陆地3海里至12海里的水域内排放入海,而距离小于3海里时,是一片菜叶都不能排入海的。 船上工作人员还需要填写垃圾记录簿和垃圾管理计划,记录船上近期垃圾接收处置情况,船上垃圾分类储存容器设置情况,配备的垃圾减量化临时处置设备设施等,海事部门执法人员会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大部分船舶垃圾分类后,最终通过接收单位转移到城市垃圾处置体系中处理。 宁波舟山港作为全球第一大港,宁波水域日船舶流量达3000艘次至5000艘次,船舶是否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垃圾,很大程度上决定宁波海域的清洁程度。为了配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9月,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海事部门联合宁波市港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制定的《宁波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规定垃圾分类全流程中,船方、接收方、转运方及处置方都要按需填写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单并留存备查。 “新制度采用联单形式,使相关环节有据可查、便于印证,实现无缝监管,防范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期间发生二次污染。可以说,宁波水上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了。”宁海海事处副处长俞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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