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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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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垃圾分类的“强制性”

    兰草 

    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近1个月来,居民垃圾分类到位了吗?据笔者观察,思想、行动不够到位者比比皆是。为什么不到位?“强制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

    笔者所在小区,10月1日,南门、北门有五六个穿着黄马甲的人在督导垃圾分类,第二天只有一人,第五天开始“黄马甲”不见踪影,小区内另外十几处垃圾投放点压根儿就没有出现过“黄马甲”的身影,更不要说处罚了。

    强化“强制性”,是贯彻《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重要一环。如不一鼓作气抓紧抓实,就会使人们刚绷紧的弦松弛下来,以至“再而衰、三而竭”。也许有人会问:每个垃圾投放点都去督导,有那么多人吗?办法是有的,如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者、党员干部志愿者广泛参与;又如以街道为单位,集中“兵力”轮番到各小区督导。

    这样做,可以实地指导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做到位,并形成强大声势,让违反者受到震慑。同时让大家明白,“强制分类”绝非权宜之计,而是长久之策,必须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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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