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水心胜 周东亚 常上高速,总会遇到一些麻烦事,比如车辆抛锚。这时不少驾驶员会手足无措,甚至部分老司机也会一脸茫然:我该怎么办,报警求助还是自己想办法解决?有些驾驶员误以为“高速救援”会是“天价”,就干出了荒唐事:找人上高速帮忙修车,或找车把“病车”拖下高速,或自己推车下高速…… 车辆抛锚 老司机推行500米 10月23日中午12点19分,杭州湾跨海大桥往上海方向南岸服务区进口匝道附近,一辆黑色轿车突然从第一车道径直开进了应急车道。车上下来一名黑衣男子,他打开车辆引擎盖,一番观察后,确认“没办法了”,于是拿出手机打起了电话。 这一幕被大桥上的监控“看”到了,高速交警立即想制止这种危险行为。遗憾的是,拉近摄像头一看,这是一辆无牌车,无法通过车辆号牌联系到车主。于是,指挥中心立即派路面交警前去处置。 接下来的一幕令人大跌眼镜。男子一边打电话,一边开始单人推车。可惜推车是一门技术活,男子就这样左右两边来回折腾了好久。在外侧推车时,他还时不时地站到第三车道上,旁边是疾驰而过的车辆,十分危险。 推行近500米,到达下匝道口处后,男子对故障车一个大力助推,然后迅速跳入驾驶室,打算靠滑行至服务区内。这时高速交警赶到了,立即将对方拦下。据悉,这辆故障车是驾驶员刚花了1万元买的二手车。驾驶员是一名有着1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出发前还认真检查了车况,谁料到高速上还是出事了——发动机皮带要换。 于是,他给朋友打电话,想让对方送皮带过来。后来,他一看服务区就在旁边,脑子一发“懵”,也不报警了,想自己解决,于是就有了先前的一幕。最终,高速交警以存在“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未按规定在后方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的行为”,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不得有熄火、空挡滑行的行为,再处以罚款200元。 违规背后 怕的是“天价”救援 对于“高速救援”,很多人为何望而却步?记者调查发现,害怕“天价”救援,是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有些驾驶员出于成本考虑,就会想着“自力更生”;也有人觉得出口或服务区就在附近,只要自己注意一点,应该不会出事。 然而这样做往往很危险。今年5月25日中午,在沈海高速上有一辆工程车因车底部传动轴螺丝松动,抛锚在了超车道上。按照正常流程,如果车辆无法移动,驾驶员应当在其后方做好示警措施,然后撤离至安全区域报警求助。但驾驶员为了省拖车费,就干等着修理车上高速来救场。在此过程中,后方来车不得不紧急避让,险象环生。最后,这名驾驶员被罚款400元、记9分。5月29日上午,类似的事情又在高速上出现了。 正规救援 不存在“天价”施救 “很多私家车主遇到车辆抛锚,不知道怎么办,往往打电话给熟人或者百度搜索道路救援,结果多花冤枉钱。其实很简单,高速上遇到车辆故障,直接拨打12122请求救援即可。”高速交警告诉记者,高速不同于地方道路,相关的救援对安全防护有非常高的要求,同时费用也有相应标准。道路救援费用是经过市物价局审批备案的,能提供正规发票,并不存在所谓的“天价”施救费。 2013年1月1日,浙江省物价局出台并实施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高速救援服务费主要包括拖车、吊车(吊货物)和抢修三大类,分别按一至五类车明确收费标准。 其中,拖车服务类,一类车的收费标准为350元/车·次、二类车的收费标准是450元/车·次、三类车是500元/车·次、四类车是550元/车·次、五类车是650元/车·次;抢修服务中,换轮胎、拆装轮毂等均有明确标价,拆换零配件等其他抢修则协商收费,至于大家最关心的小车换轮胎费用是170元/只。但是,特殊情况下,救援收费可以按规定比例上浮,比如在长度2公里以上的隧道内施救,费用上浮20%。高速救援过程中如果产生驳运、乘客转运、货物运输和货物保管的,均应由双方协商收费。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就是一类车,二类车是8座至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也就是说,小车要拖车,350元够了!”高速交警说,实施高速公路救援,遵循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高速拖车服务范围为高速主线至各高速出口,拖车会把故障车辆拖至最近出口。车主需要支付高速通行费和拖车费(道路救援费用)。把故障车辆拖到出口后,高速拖车服务就结束了,车主可以联系修理厂拖走去维修或者选择由保险公司提供道路救援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