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廷昌 为了繁荣“夜经济”,促进消费,各地允许一些餐饮店夜市跨门营业。上海在部分地段允许餐饮店桌椅搬到店外,营业额增加30%以上。国外也有一些开放式餐饮业,品种、价格、制作过程一目了然。10月23日《宁波日报》民生版发文希望我市也能允许餐饮夜市跨门营业。 这个主意不错,但市民也有不同看法,主要集中在餐桌搬到店外,夜间吃喝谈论的喧闹声,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和睡眠。近年来,我市江东南路、姚隘路等处曾形成餐饮夜市“一条街”,因深更半夜严重扰民,附近居民反应强烈,结果都被城管部门劝阻、禁设。另外,把餐桌搬到店外,占据人行道,带来交通隐患;在室外,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也比较突出,污染道路环境。再说了,深夜吃饱喝足,对身体也不利;有些食客饮酒过量,容易出事。 既要促进夜消费,又不能扰民,这就需要制定规则,规范经营行为。政府要指定夜市管理责任单位,建章立规。可以先在商业、文化广场、娱乐等有条件的公共场所,放开餐饮店跨门营业;对于街面餐饮店,应与居民楼层保持一定距离,以不影响居民休息和睡眠为原则,有条件的允许跨门营业。此外,人行道交通、卫生保洁等,都要有相应的规定,使餐饮夜市跨门经营规范有序推进。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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