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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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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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 你能等来的惟有法律惩处

    ■法眼观潮朱泽军

    今年国庆节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已查处酒驾违法行为9489起,其中醉驾2938起;另有7人因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终身禁驾。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平均每天有36起。

    笔者长期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在法庭上经常看到那些涉嫌危险驾驶罪接受审判的昔日醉驾者,他们当中有的人当庭捶胸顿足后悔不已,有的人痛哭流涕不能自已。其中一位醉驾者因被公诉而情绪失控,不停扇自己耳光,悔恨不已:“我一没偷、二没抢、三没杀人放火,因为喝了点酒,现在要坐牢了,成了犯罪分子了。”这样的场景让人叹息不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饮酒时天大地大我最大呢。

    根据我国法律,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将背上一辈子的刑事案底。是党员的,要受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是公职人员的,要受到政纪处理,甚至丢掉工作。但醉酒后驾车的后果不只是坐牢、被处罚金,因为酒驾,每年有无数生命消失,无数幸福家庭瞬间破碎。

    其实,人们都知道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危害,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无视法规、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酒量大,不会发生意外。觉得自己运气好,不会撞上查处酒驾的交警。于是明知自己酒后要驾车,饮酒时仍不计后果。

    如今,交警部门将开展新一轮行动,全时段、全路段查处整治酒驾。除了在城区道路设立执勤点,交警还会将管控的触角延伸至高速收费站、国省道、农村等地,以进一步压缩酒驾违法空间,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

    饮酒,是每个人的自由,但酒驾,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禁区,任何人如果只想着饮酒的自由,在酒后驾车,其等来的只能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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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