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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执法人员正在船舶机舱内检查用油情况。(董娜 严露 摄) |
记 者 董 娜 通讯员 何佳煜 麻宏宇 三江汇聚,穿城入海。随着宁波内河航运的振兴,三江口舟船交错,成为城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然而,航行船舶的增加,给城市环境带来不小的影响。 近日,堪称史上最严格的“燃油抽检行动”正在进行中,包括排放控制区范围、燃油硫含量限值、排放污染物等标准更为严苛了。前几天,一艘载运着黄沙的内河船“浙诸暨货0636”轮在姚江船闸稳稳靠岸。宁波三江口海事处执法人员陈静和同事走到机舱发电机处,20分钟后,3瓶400毫升的油样被带回海巡艇,通过专业燃油检测仪检测燃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防治污染 船用燃油引重视 在抽查过程中,宁波海事局连续查处3起内河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行为,并对3起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据了解,“不符合标准燃油”是指燃油硫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的规定标准的船用燃料油,而在被查处的3艘船舶中,超标最多的一艘船使用的燃油硫含量达51毫克/千克。 “不合格的船用燃油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宁波三江口海事处姚江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马成义说,“单个体量的船舶排放是机动车的数倍,如果使用不合格的燃油,所造成的城市空气污染不容小觑,同时还可能造成一定的水体污染,尤其给沿江居住的市民生活带来危害。” 马成义说,硫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硫或三氧化硫,是造成大气酸雨的主要成分之一。随着燃油中硫含量的增加,燃烧后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量也增加,导致空气质量下降、温室效应、大气臭氧层破坏等。 水体污染方面,一般来说船舶油污水有特殊装置进行收置处理,但航行中难免泄漏。如果不慎排入水中,长此以往将破坏水体环境,造成生物的窒息性死亡或中毒性死亡。 迫在眉睫 违规燃油危害大 “从我们前期排摸的情况看,内河船舶从业人员对燃油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执行标准不够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油品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加大对内河船舶的燃油防污监管迫在眉睫。”陈静告诉记者。 外来燃油是一大“威胁”。据陈静介绍,内河船舶流动性大,受市场影响较为明显。“哪里有货物,或者哪里行情好,船舶就转入哪里运营,其他地区加注的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船舶进入宁波辖区经营的情况不少,也难以避免。”她说。 除了外来燃油,宁波本地燃油供给不足的问题也愈发凸显。今年5月份,杭甬运河宁波段首个内河货运码头——宁波必利盛物流配送码头正式投产,围绕该码头增加了30艘短途运输船舶,燃油需求进一步增加,对正规加油站的需求亟待满足。 “在杭甬运河宁波段,船舶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正规加油站不多,这给了违规燃油可乘之机。船舶很可能会选择不正规的加油渠道。”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石油分公司上虞销售部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把各种油进行调和,这种调和油的硫含量是大大超标的,会严重污染环境。 立足长远 多方联合治源头 为了扼住违规源头,加大燃油抽检力度,相关部门重拳出击。根据相关行动方案,到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年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宁波海事局积极行动,制定《宁波海事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内河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按照规定,船舶在沿海控制区内航行或靠泊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硫油或采取替代措施,否则就要被处以罚款。“希望引起船员重视,进一步促进绿色航运发展和船舶节能减排,持续改善我市沿海沿江空气质量。”马成义说。 同时,海事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燃油质量联合监管机制,并多次登船开展联合检查。海事部门将燃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通报情况对供油单位进行源头清查,共同打击船舶使用不符合要求燃油、供油企业供应质量不合格船用燃油等违法行为。 上周,海事部门还引进了一个“神器”——新型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仪,它覆盖了国际、国内航行船舶的重质燃油和轻质燃油及内河船用燃料油硫含量的检测需求。 “之前,我们从船上抽取燃油标本后,只能送到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往往要等一个星期才能拿到结果。现在有了这个‘神器’以后,现场就能看到各项指标。”陈静边说边将抽取的燃油放入检测仪中检测,不出5分钟,检测结果就展示在记者眼前。“合格的我们马上放行,不合格的再次送检,这样一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扩大了抽检的覆盖面。”她说。 “对于船方来说,既要做到按要求记载相关文书,又必须去正规加油站加注燃油,我们愿意为保卫蓝天出一份力。”船老大庄建国对抽检行动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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