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庸兴 近日笔者与朋友闲聊,朋友讲起他前段时间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情,说只要没出人命不要紧,他的车是全保,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发生事故肯定是由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隐患不仅给别人带来危险,也会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保险可以赔偿财产损失,但不可以挽回生命。 时下,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这样一种心理,认为车辆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将保险与安全混为一谈,行车中加大油门无所顾忌,车轮滚滚畅通无阻。购买保险,对于应对交通事故赔偿来说,固然可以减少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负担,也可让事故受害方的利益得到保障,是法律鼓励和提倡的行为。但是,交通安全不是保险可以解决的问题。如果抱着自己的车辆买了保险、只要不出人命就无所谓的错误认识,势必导致驾驶人开车时有恃无恐,在心理上有“底气”,壮了不怕出事的胆子,必然歪曲交通安全理念,使安全防范之弦松懈,有可能在道路上上演不可挽回的悲剧。 车辆保险不等于生命安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血淋淋的事故,已经给了我们太多的教训,交通出行的安全、生命财产的保护,必须通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守法来保障,只有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保险后不冒险,才能让出行安全有保证,让生命安全有保证。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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