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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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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递柜莫成“甩手柜”

市邮管局:鼓励规范发展

    记 者 张 燕

    通讯员 张雪莉 陆玲艳 

    这几天市民姚先生手机上不断收到“双十一”的包裹信息:尾号43快递放入XX收件宝;您有一个快递在丰巢柜里等您来取哦……

    “我买的不少东西这几天陆续到货了,快递小哥放在小区的快递柜里,我和他都方便。”姚先生说他有时候也有烦恼,有一次他出差时买了一箱洗衣液让妻子搬回家,可妻子打开智能柜后发现搬不动。“大件重件,希望快递小哥能多为我们考虑一下,提前联系、送货上门就好了。”

    快递柜帮“跑”最后100米

    在我市,有7000多台快递柜安放在小区、写字楼大堂等公共场所,不仅方便了快递员送件,也让像姚先生这样的上班族“解放”了接收快递的时间。

    平时一天200多万个包裹或文件,2万名快递小哥奔波于小区、办公楼宇之间,智能快递柜帮了很大的忙。“双十一”期间,快递柜的作用更加明显。小孔是一名派件员,11日一早就已经派送了几十个包裹,“放快递柜的投寄效率,起码是上门派件的两倍。”小孔说。

    当然,将快递放在快递柜里,虽然少跑腿,但也是需要成本的。“根据不同快递柜品牌、不同投寄地址以及使用格子的大小,一般市中心小区快递柜的大格得收0.3元到0.4元,小格便宜的也得0.2元。”小孔介绍,尽管这样,他还是愿意选择使用快递柜,现在送一票货不到1元,使用快递柜,同样的时间可以送两三票。

    对用户而言,快递柜的方便也不言而喻。周小姐是一名护士,经常上夜班。“白天有时候在休息,快递员上门会打扰到我,放在快递柜我就能根据自己的时间去取件。”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大约有15%的包裹被放入快递柜,快递柜在小区最受欢迎,有些小区有60%的包裹通过快递柜,由收件人自取。

    快递柜有时成“甩手柜”

    姚先生收到的第一个“双十一”包裹是11日11时43分,当时他的手机收到了某智能柜的提醒,到了20时57分,他又收到了该智能柜的再次取件提醒。到了12日,仍然未去取件的姚先生于11时50分收到了滞留快递提醒:“主人,您的包裹都快被冷落到结冰啦,赶紧来我这拿回去吧。”

    “有些快递柜的提醒还是蛮及时的,但有些快递柜就不这样。”姚先生说,他多次因超过24小时而被某快递柜收取了1元的滞纳金。“我要求寄到家里,但快递员未与我沟通直接放进了快递柜,这个滞纳金该由我来交吗?”姚先生很是不解。

    虽然从市邮管局接到的投诉情况看,消费者对快递柜的投诉并不多,上月仅2起,但网络上消费者对此还是有所怨言,主要问题是:有些快递员未经同意擅自将包裹投放到快递柜,快递柜收取滞纳金,快递柜设置“赞赏”有误导收费的嫌疑,有些快递员将快递投入快递柜后不打电话、不发短信,不尽到通知义务。

    “快递员的工作量大,他们也很辛苦,普通的包裹放快递柜我可以接受,但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我还是希望快递员能送货上门。”市民马先生说,这一点京东、顺丰快递等做得比较好,但其他快递公司的快递员的做法并不如人意。

    “我们老人家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也看不清短信息,寄来的包裹最好能送货上门,不要放快递柜。”市民李阿姨说。

    市邮管局:鼓励规范发展

    “快递柜是解决最后100米的积极尝试,但也有瑕疵,因此交通运输部专门出台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并于10月1日起施行。”市邮管局副局长王晓竑介绍,就在上个月,市邮管局专门约谈了快递企业,要求提供规范服务。

    王晓竑介绍,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相关办法均有提及。如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这虽然意味着包裹超出一定时间,快递柜可以向收件人收费,但收费的前提是消费者知情且同意将包裹放入快递柜。”王晓竑解释,如果消费者同意将包裹投入快柜递,这意味着包裹放入快递柜后已移交给消费者,一旦超时需由消费者付费;如果未经同意,说明该包裹未送达,那么这笔费用该由快递员支付。

    目前,我市邮管部门要求所有智能快递柜都使用摄像监控设备,消费者从快递柜中取出包裹后,最好能在监控下拆包,发现问题便于投诉。

    “我们将加强行业监管,让快递柜成为包裹的‘掌柜’、而不是快递员的‘甩手柜’。”王晓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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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