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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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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百日追逃”刚启动

我市17名涉黑涉恶 在逃目标人员归案

警方呼吁:限期自动投案可争取从宽处理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11月4日,全国扫黑办召开视频会,部署开展全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剑锋直指“漏网之鱼”。11月7日,省扫黑办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行动。会议结束后,我市公安机关立即响应,持续加大追捕和敦促自首力度。截至11月12日,全市已有17名涉黑涉恶在逃目标人员归案,追逃行动取得了初步战果。

    11月7日,市公安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出涉嫌非法采矿的上网逃犯童某就在舟山普陀区一带活动。随后,警力立即出动,成功将其抓获。同日,慈溪警方通过工作,确定涉嫌诈骗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祝某的落脚点。当晚11时许,慈溪民警就在成都青羊区某小区将其抓获归案。11月8日,涉嫌赌博的逃犯叶某,在宁海警方的积极教育劝说下,从台州返回并向警方投案自首。

    “截至11月12日,我市已有17名涉黑涉恶在逃目标人员归案了,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市公安局扫黑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已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确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请积极参与到追逃行动中来,提供有效线索,及时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对隐瞒、包庇、容留在逃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也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宁波市公安局扫黑除恶24小时举报电话:110、0574-81984526。来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西北街11号宁波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15000);来访地址:宁波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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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