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王岑)平民英雄的壮举令人动容。昨天上午,记者从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暨见义勇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共有22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受到省政府表彰,其中我市有4人入选,分别是徐祖根、丁长明、沈智卫和狄广春。他们4人中,3人牺牲,1人重伤。 据了解,今年1月至10月,我省确认的见义勇为已有284起。在全省第四个“见义勇为宣传日”来临之际,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表彰奖励2019年度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同时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见义勇为工作,保证让英雄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有保障。 会上,22人被省政府记(追记)一等功,其中10人被授予(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12人被授予(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这22人中有9人因见义勇为献出了生命,有4人为此身受重伤。 来自我市的4位英雄中,徐祖根获得了“见义勇为勇士”称号。1950年出生的他是鄞州区姜山镇翻石渡村6组2号村民。2017年1月6日,他为了阻止他人行凶,不顾自身年老体弱,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抓住对方双臂,欲夺下对方手中的刀。他成功阻止了犯罪嫌疑人继续行凶,避免了更大的伤害,但本人腹部被刺,一度伤势严重。 此外,丁长明、沈智卫、狄广春3人勇救落水者,为此献出了生命,被追授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丁长明出生于1957年,是余姚市小曹娥镇建民村村民。2018年3月18日下午4时许,他在救助落水群众时不幸遇难。沈智卫出生于1969年,是象山县石浦镇西霞路幸福苑村民。2016年12月12日晚上9时许,他在救援落海船员时被海浪卷走。狄广春是一名“90后”,其父母长期在象山打工。2017年7月25日下午,年仅18岁的他来象山游玩,在救援落水学生时不幸遇难。 “他们身份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但在他人面临危险时,都挺身而出,施以援手。”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社会有正气,民族才能生生不息。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行为,能让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凝聚起更多砥砺前行的正能量。今年1月至10月,我市已有16人因见义勇为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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