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魏杨 周瑾)“现在全警上路,夜间也有常态化的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时间是晚上6时到9时,我们负责的路口是琴桥西。”前天下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上周末他们3个人3个小时查获七八十起违法行为,多为骑车载人违法行为,而未戴头盔的寥寥无几。 在整治之余,这名民警还和同事一起拍了一则“骑车必须戴头盔”的微视频,进行科普宣传。他说,查处是手段,科普宣传也是一样,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头盔的佩戴率,减少悲剧的发生。“现在我们查到未佩戴头盔的骑行者的数量在减少。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们查到的三次以上未戴头盔的,只有一人!” 骑车戴头盔,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市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有数据显示,去年我市的死亡交通事故中,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最多,占总数的44.79%。其中,因“颅脑损伤”致死的占比高达88.89%。 不仅是交警部门在积极科普“骑车戴头盔”的重要性,社会各界也在全方位发力,“送头盔行动”可谓群众年度最佳福利。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对原来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作了修订,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的管理及处罚力度,并宣布新规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当时的统计显示,我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有70%。 8月1日,新规实施满月,交警部门召开新闻通报会:一个月时间,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33.98万起,同时城区骑车头盔佩戴率上升至90%以上。与此相关的事故方面,这一个月电动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近50%。 如今,群众佩戴头盔的自觉性越来越高,交警部门的违法查处量也有了明显下降。据悉,目前城区头盔佩戴率已达到95%以上,由此带来的利好是——7月份以来,我市涉及电动车事故降幅明显,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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