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启钱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这为宁波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知识产权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成果,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种民事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类的创新性智力劳动成果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源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任何一个经济体,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与保护程度,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是一种正相关关系。 作为万亿GDP俱乐部的一员,宁波市各类知识产权保有量巨大。2018年,全市专利授权量为44777件,占全省的15.7%。到2018年底,全市累计拥有有效注册商标22.8万件,居全省前列,形成了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数得着”的专利成果。 与我市知识产权的创造量相适应,我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在市级层面,我市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和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三个国家级平台与抓手,打通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方面,2018年我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7起,涉案金额5000万余元。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宁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中,有4件入选全国50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1件入选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年度典型案件,7件入选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在企业层面,视知识产权为“生命线”的理念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共识。重视知识产权创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正在我市形成越来越浓厚的氛围。 实践表明,在我国经济由粗放型加工经济逐步转变为高质量的科技经济、品牌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只有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才能淘汰那些粗制滥造、模仿剽窃的企业,才能使那些真正做科技研发的企业发展壮大,才能真正实现以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 对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面对企业加大保护力度的强烈呼声,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有不少有待加强的地方。 一方面,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还不够强,被侵权行为还时常发生,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我市有近40%的企业明确表示曾发生过商业秘密泄露事件,其中90%以上为内部人泄密或内部人与外人勾结窃取,60%以上的泄密事件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力量和司法保护力量不足,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现象还未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还未明显改观。比如,杭州市在拥有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的同时,正在申请成立知识产权法院,而宁波知识产权法庭仍隶属中院,无论是审判人员的配备,还是其他保障条件,已经无法满足宁波这个知识产权大市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司法保护的需要。 根据中央对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要求,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是宁波在更高起点上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优化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的必由之路。 宁波有这方面的需求,且已经具备成熟条件,应该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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