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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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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

    【上接A3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实施“甬上乐业”计划,推进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城乡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改革,完善保障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建设。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制度,完善慈善扶贫济困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健全低收入群体可持续增收机制,落实产业帮扶和社会共助制度,强化支出型贫困救助。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多样、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职业教育优化融合,促进公办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建设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实施健康宁波行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防、医养“五医联动”改革,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与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机制,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和交通治理机制,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延伸,推动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推进机制。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打造适合不同区域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升级版,深化落实新型居住证制度。

    24.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和生态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制制度,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统筹管控,严格落实围填海政策,加强海洋、湖泊、水源地、湿地、森林等生态保护。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近岸海域污染协同防治机制,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滩)长制,健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长效机制,实施“幸福河”建设行动。建设数字化环境保护体系,建立全市生态环境协同监管综合平台,完善环境监测系统。

    建立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资源集约利用政策体系,健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机制,加强支持低碳消费的制度建设,加快能源结构清洁化。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健全绿色发展财力奖补和生态补偿机制,规范排污权、用能权等交易制度。健全充分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建立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机制。完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打造“新时尚”的最佳实践地。

    七、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

    25.完善社会治理工作体制

    健全市域社会治理领导体制。建立“市级抓统筹、区县(市)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统一治理力量、整合调配资源,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市级统筹协调。落实区县(市)党委在基层治理中的第一责任,强化抓乡促村机制建设。完善党建统领的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对基层社会治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机制。

    健全基层管理体制。深化推进镇乡(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除设有功能区并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的镇乡以外,逐步取消镇乡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的原则,推进人员编制资源向镇乡(街道)倾斜,建立与镇乡(街道)履行职能相适应的财政保障体制。全面落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各项措施,严格实施部门职责事务下沉到镇乡(街道)、到村(社区)、到网格“三个准入”制度,强化镇乡(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的考核权限。健全镇乡(街道)监察工作体系,深化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村级事务公开制度,提升监察监督质效。全面落实镇乡(街道)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政策,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津贴补贴等方面向基层倾斜。

    26.构建精细化专业化的社会治理机制

    完善社会治理协同推进机制。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完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和村(社区)代办制度,探索有条件镇乡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深化落实“俞复玲365社区服务工作法”等便民服务机制。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做实县、乡两级综合指挥中心(室),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管理,推进“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完善社会治理大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健全社会风险预警处置体系。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创新示范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机制,扶持发展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奖惩机制。健全“保险+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创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市联合接访中心和市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建成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完善落实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访调、诉调对接。深化实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和包案处理制度,加强信访依法治理。推动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

    27.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信用信息数据体系。充分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宁波”网站运行机制,构建一体、可信、可控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各领域信用信息整合机制,加快全方位征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形成覆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公共信用档案,实现全市所有公共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统一发布、统一共享。

    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推进信用宁波地方立法。完善公共信用指标体系、综合监管体系、评价及联合奖惩体系,推进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异议处理等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加强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服务,探索建立企业自我公开承诺、信用监管评价、社会共同治理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探索覆盖全市常住人口的个人信用分制度。

    健全信用信息应用机制。推进信用应用业务协同,大力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创新和应用。加快推动信用成为企业行业准入、个人职业准入、金融服务、政府采购、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的重要依据,创新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广泛主动应用信用报告机制,实现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28.健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机制

    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加强人民防线建设,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信息化智能化决策辅助机制,推动风险评估工作扩面、提质、增效。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消防救援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机制,创建社会治安防控示范城市,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

    八、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保障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29.建立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各负其责的市域治理推进体系

    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肩负起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拧紧责任链条,狠抓责任落实,构建市域治理“一盘棋”格局。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履职尽责,落实好各方面各领域制度规定,汇聚市域治理“一股劲”。各级各部门要细化治理举措,抓好具体任务落实,推动各行业提升治理能力,织密市域治理“一张网”。健全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完善跨部门业务处理流程和协同责任制,推动各项治理举措落地生根。

    30.构建指向明确、系统集成、有机衔接的改革推进机制

    发挥市委和区县(市)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对标对表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谋划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改革举措。加强改革目标、改革举措、改革成果系统集成,建立健全改革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因地制宜、改革举措精准落实、改革成果评估推广的机制。动态梳理国家、省、市各项改革试点进度,建立制度建设与任务落实同步推进机制,及时将试点经验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31.建设能担当、善治理、敢斗争的干部队伍

    提升各级领导班子治理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分析和运用机制,提升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加强新时代高素质党政正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议事决策、沟通协调等制度机制,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提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构建责任明确、目标清晰、任务具体的领导班子工作体系,完善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责任机制,提升领导班子抓落实能力。

    提升干部队伍制度执行力和专业化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完善“依事识人”选任机制,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差异化精准化实战化培训,推动干部加强政治历练和专业训练,实现干一行、专一行。畅通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交流渠道,在治理一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高素质治理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机制,实现干部队伍活力涌动、智力汇聚。组织实施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系列培训,提升基层干部服务水平和履职成效。深化实施干部关心关爱工程,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担当作为好干部等选树活动。

    强化制度执行保障。建立强有力的制度执行机制和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推动各级干部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根据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任务安排,完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等机制。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建立完善激励担当、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与精准问责综合运用的制度。

    32.筑牢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根基

    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健全“村民说事”等群众参与治理载体,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强化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反馈与监督。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多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推进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业主委员会覆盖率和自治能力,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与服务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逐步推行镇乡(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加强基层法庭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机制。制定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行动纲要,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强化基层德治引导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宁波人、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推进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深化开展乡风评议和“立家训、树家风”活动,培育特色乡土文化。加强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增强道德教化力、实践力、约束力。

    33.凝聚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全社会治理合力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度挖掘城乡群众在治理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新鲜经验,积极搭建群众出主意提建议的平台,引导支持广大群众多方位、多渠道参与市域治理实践。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群团组织改革部署,建好群团组织特色化平台,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在各领域治理实践中发挥优势、贡献力量。完善智库以统为主、适度分类的研究体系,建设智库交流合作平台,提升治理研究水平和决策参谋能力。建设大众化、全覆盖的宣传平台,在全市广泛开展制度自信宣传教育,使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砥砺奋进,以干在实处的举措、走在前列的标准、勇立潮头的担当,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奋力谱写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宁波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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