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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察鄞州区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点。(团市委提供) |
记者 黄合 通讯员 陈笑天 明年元旦起,12个市级部门联合发文的《宁波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办法》正式施行。宁波作为全省首个地市级推行该办法的城市,要为千千万万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发现难,利用行业便利屡屡下手 “小猴子”和“灰太狼”,憨态可掬的玩偶并排靠在沙发上。这间充满童趣的房间,是鄞州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点,过去2年对62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取证。 “很多未成年被害人年纪很小,很难用语言准确表达受侵害的过程和情景,所以我们就借助这些玩偶,让孩子卸下心防、还原现场。”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祺说。 这是一个让人难以启齿的话题。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的案件数量却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低龄化现象突出、女童受害人数逐年增加、部分案件后果严重……这些案例一再拷问着社会的底线。 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俞永梅告诉记者,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发现难、举证难、指控难、救助难等诸多现实难题,受传统思想影响及保护孩子隐私的需要,许多被害人家长在案发后不选择第一时间报案,从打击犯罪的角度讲是不利的。 “国内外的司法判例证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着较高的重犯率。必须加强从源头上预防,才能减少性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俞永梅说。 从我市近年来的案件来看,虽然犯罪嫌疑人的职业各种各样,但老师、保安、培训机构相关人员占到了一定的比例,个别地区培训机构出现的培训老师猥亵多名女生的案件,更是在当地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 抓源头,必须入职查询限制进入 如何抓好源头预防工作,防止更多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2016年6月,慈溪市检察院率先牵头法院、公安、司法部门出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19年6月,鄞州区检察院也出台类似办法,在当地1万多名被查询人中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形成了较好的威慑效果。 这一次,团市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检察院、公安局、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文广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共12家市级部门一起联合发文,将这套长效机制推广到了全市。 根据该办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文化、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和未成年人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各种校外托班、夏令营等临时看护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等。 从业人员则包括教师、培训师、教练、保育员、医生、青少年事务社工、儿童心理咨询师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及保安、门卫、驾驶员、保洁员和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举办者、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成员、监事等虽不直接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员。 不仅是涉及的行业和人员范围广,我市还进一步实现了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数据信息的跨地查询。查询数据范围从宁波扩大至全国,不仅包括检察机关办理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及组织卖淫等性侵害犯罪人员记录,还包括了公安机关信息库录入的近十年内性侵害犯罪记录、因猥亵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广度和深度大大提高。 “我们认为这项机制一定程度上可以切断部分潜在犯罪人员密切或单独接触未成年人的途径,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求学、生活等环境,并对潜在违法犯罪人员形成威慑。”团市委青少年社会参与和权益维护部部长王静说。 全动员,社会联动打造安全“保护伞” “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只是第一步。对于政府部门和整个社会而言,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受害者能做的还有很多。”王静说,自己对这项工作的前景表示乐观,这把为未成年人打造的安全“保护伞”正在逐步形成。 前天下午,全市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专题会议召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检察院、卫健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研讨,这项机制明年有望在全市推开,进一步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在这个计划全面推广的“一站式”办案机制中,未成年人受害者可以在一个场所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询问经过全程录像以供法院审理时使用,同时单独电梯上下的“绿色通道”设置,也让这项机制充满体贴和温情。 不仅如此,该机制的萌发地鄞州还在检察院“七色花”团队基础上加入了心理专家和律师组成的志愿者队伍,联合爱心企业成立了总额300万元的救助基金,为受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帮助。目前已对55名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对48名被害人及14名被害人家属开展心理疏导,该案例也被评为最高院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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