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国家治理战略布局和省域治理总体框架下,准确把握宁波的发展方位、现实基础、使命责任,提出了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事关发展全局、百姓福祉,《决定》是我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成果,全市上下要共同遵循、一体落实,以干在实处的举措、走在前列的标准、勇立潮头的担当,奋力谱写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宁波篇章。本期“学苑”约请市委党校的4位专家对《决定》进行解读阐释,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统一认识,推动实践。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制度逻辑 巢小丽 市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市域治理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起着基础性作用。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市域的集中体现和贯彻落实,也是实现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必然之举。 一、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制度谋划 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宁波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指引性力量和目标要求进行了总体阐述;第二至七部分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治、综合视角提出了宁波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六大制度保障——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市场化资源配置体系、先进文化法治制度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现代法治体系和区域统筹发展制度体系;第八部分提出要“全面提升治理能力”,这既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市域的体现,也是对市域治理六大制度优势能否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出的能力保障。《决定》紧密结合宁波实际,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基础上,出台一系列制度安排和行动方案,为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作出了制度谋划。 在空间维度上,市域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居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在主要目标清晰、根本遵循明确的情形下,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需要仔细领会以下三重关系:首先是《决定》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之间的关联;其次是市域治理现代化六大制度安排相互之间的关联;第三是六大制度安排和具体行动方案之间的关联。 二、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需要把握的特征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要把握系统性和区域性。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省域治理现代化——市域治理现代化——县域治理现代化”整体视角来看,市域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大系统和省域治理现代化次级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从属于整体系统的显著特征,也有其突出的区域特性,这一点从《决定》第一部分中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中可见。如主要目标中提出:“到2021年时,形成一套更加完善的市域治理制度体系,数字化覆盖全域,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时,基本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形成与建设‘名城名都’相适应的高水平整体治理效能;到2050年时,高水平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市域治理示范城市。”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要把握整体性和特色性。市域治理现代化六大制度安排各自独立,又相互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序、民众幸福安全的活力四溢的市域治理共同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治等六大方面,缺了哪一项制度环节,都构不成一个圆满的图景,难以完全达到高水平市域治理现代化目标。显然,六大制度安排之间是密不可分的整体,而细看每一项制度安排,又各自特色鲜明,如在“健全现代法治体系、推进更高标准法治宁波建设”这一制度安排中的健全行政运行体制机制,提出要“全面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分层分类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治制度的特色性凸显。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要把握协同性和互动性。市域治理现代化,立足区域现实,回应中央决策、省域部署,根本制度遵循、行动方案已出台,其多层级目标的贯彻落实和完全实现,首先依赖于市域内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协同与互动,即不同制度安排之间的各自制度效能充分发挥,以及各项制度合体后整体治理效能的全面发挥,需要市域内各级政府及不同领域各部门在市域治理现代化目标项下的通力合作和良性互动。其次,有赖于各项制度安排内,行动方案的有效性,以及实际运行中行动方案和制度安排之间的一致和协同,唯有如此,才能将静态的制度安排和行动方案转化为动态的实践和理想的现实。此外,还有赖于与六大制度安排所需要和相适应的治理能力的协同与互动,市域治理现代化涵括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环节,唯有制度和能力两环步调一致、两相匹配,才能真正变制度优势为治理效能、治理效能为发展胜势,使宁波在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再创新优势、再现新作为。 (作者为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夯实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基础 梁 亮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国家治理法治化。《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在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基础之上,总结宁波市域治理的经验与成效,对近年来我市市域治理的实践探索与治理成果的系统集成、制度化与法律化。 一、法治化是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和必由之路 市域治理现代化必然意味着制度体系的重构、治理方式的更新以及价值观念的重新表达。而这样的重构、更新或是表达需要一个平台来呈现、实施和保障,法治毫无疑问充当了这个最佳平台。法治是规则之治,它强调客观而非主观,强调理性而非激情,强调程序而非恣意,强调稳定持续而非反复无常。将法治作为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载体和平台,能够保证治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民主性、稳定性、程序性。 法治化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具有同步性,市域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也是法治化的过程。法治化是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评价标准,也是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不断提升法治自身的现代化水平 市域治理现代化要依靠法治化推进,但依靠法律的治理中的“法律”本身并非都是完美无瑕的。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不是什么样的法都能治国,也不是什么样的法都能治好国。”因此,要注重法的质量与品格,法治本身也要经历一个现代化过程,方能革故鼎新、适时应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指出,要全面落实“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新理念,高水平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有机高效衔接,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则结合宁波立法工作实际,强调要强化地方立法制度建设。要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推行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度,持续完善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制度,健全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收集运用反馈机制,完善立法人才队伍保障机制,推动立法力量与立法任务相适应。要完善立改废释工作机制,健全具有宁波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建立法规宣传和解读制度,探索重要法规和法规重要条款立法释义制度。健全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实行法规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和评估制度,落实人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这些制度安排,目的就是在于不断提升我市市域治理法治化水平,提高制度自身的合法性、科学性、协调一致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使治理制度先行走向现代化。 三、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市域治理法治化的结果是将治理体系、治理方式和治理成果制度化、法律化、定型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结合宁波特点和实际,进一步强调部署健全行政运行体制机制、行政监督机制和行政执法机制,构建政府数字化支撑体系、政府数字化应用体系、司法公正促进机制、全民守法推进机制。此外,《决定》还专设一部分讨论如何保障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问题,从建立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各负其责的市域治理推进体系,构建指向明确、系统集成、有机衔接的改革推进机制,建设能担当、善治理、敢斗争的干部队伍等五个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决定》从影响制度有效执行的诸多因素入手(包括行政体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数字化支撑、普法宣传等方面),对我市提升制度执行效果作出了战略部署。 (作者为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 高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王敏旋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是高水平实现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一、高水平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为企业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各种政策陆续出台。2018年11月,出台了《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突出了政策的“集成+创新”,提出“优化营商环境80条”。其中创新性举措49条,既延续了之前出台的《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波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全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深化改革方案》《宁波市推进“服务争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又提出要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负面清单和容错纠错机制,支持鼓励各相关部门靠前服务、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真心实意支持企业发展。在普华永道、财新智库等联合发布的《2018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质量报告》中,宁波位居全国城市营商环境前十名。这是宁波一以贯之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始终不断更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印证。 二、高水平健全市场化资源配置体系 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要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办事程序,畅通服务流程。坚持“让服务对象少跑腿零跑腿”的理念,结合“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办事程序,提升企业开办、开工、退出便利化。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创新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模式,全面整合政府部门服务事项,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社保相关事项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将原先由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流程,改为“依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新流程,由市场监管办窗口收件和出件,各部门并行办理,优化程序和流程,提升企业办事效率,大大缩短办事流程时间。 三、高水平健全现代法治化体系 一是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保护创新企业合法经济利益,增强企业创新积极性发展壮大经济实力;有利于调动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二是着力健全法治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和构建诚实守信的营商信用体系。严格落实合同纠纷案件立案登记制,推广自助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微信立案模式,便利企业解决合同纠纷。三是健全信用信息数据体系,充分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宁波”网站运行机制,构建一体、可信、可控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宁波地方立法,完善公共信用指标体系、综合监管体系、评价奖惩体系,推进信用应用业务协同,大力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 四、高水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一是着力提升港口优势,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营造更加优异的一流营商环境。二是对外积极创建“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和“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三是对内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内区域合作发展;全力争取纳入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一区多片”布局,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争创对外开放新优势;构建更高层次的国际贸易和创新对外合作方式,为宁波营造更加广阔更加优越的营商环境。四是着力加大行业科技国际水平创新合作投入,提升国际人才引进机制,有力保障世界优秀企业招商引进。2018年以来宁波制订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企业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大科技争投力度,积极抢占创新发展的风口,全市R&D投入强度为2.6%,较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 (作者为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关键在党 张永明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高水平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市域治理示范城市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一、要完善党领导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各个领域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保障党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全面领导,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健全党的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要完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下的政协工作制度,健全政党协商工作机制,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党管武装工作机制。这五个方面制度构成了具有宁波特色的党对治理现代化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对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起到根本的制度保证。 二、完善清廉宁波建设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要管党。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既是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党领导社会治理成效的具体体现。只有把党建设得更加清廉,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要坚持和完善对腐败行为的惩处机制,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的震慑。要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要完善固本培元、标本兼治的廉政教育机制,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觉。要完善纠正“四风”的整治机制,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着重围绕管党治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扶贫及帮扶、污染防治、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扫黑除恶、“最多跑一次”改革、“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平安宁波等十个重点领域。 三、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善治理敢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必须依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来组织实施。要重视选拔任用敢担当善治理的领导干部,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现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要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干部队伍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能力。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社会治理能力的培训,通过实施分类培训、精准化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社会治理能力。要加强干部基层一线、艰苦环境的锻炼,让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要建立干部治理水平和成效的考核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党员干部在社会治理中敢于担当作为。 四、健全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贯彻落实机制,确保党对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领导落到实处 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重在抓落实,要以贯彻落实“八八战略”为统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完善推进“三服务”和“六争攻坚”机制,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宁波特色的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子。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机制,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高水平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认识上来。要完善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坚持两个维护,突出两个意识,把党员干部的行动统一到高水平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行动上来。各级党委要统筹谋划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构建市域治理“一盘棋”格局,调动各方面各领域的积极性,汇聚市域治理“一股劲”。要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机制,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表率作用,健全各级干部参与“三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要坚持以问题导向强化在一线解决问题,通过创新“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载体,改进调查研究制度和抓落实工作机制。 (作者为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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