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景 傅钟中)12月18日,本报曝光了雅戈尔嵩江府广告牌“傍”上鄞州区嵩江路道路交通标志牌的违法行为。当天,这些违法指引牌便被鄞州区交警部门拆除。市公安局还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回应:该标志牌为单位私自安装,目前已责令拆除,同时已要求设施维护单位逐路排查,拆除非法安装的标志牌。 鄞州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雅戈尔嵩江府擅自安装指引牌并非初犯。今年11月14日,交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了这一现象,并于当日拆除了该楼盘4块违法指引牌。但没想到,雅戈尔嵩江府无视法规,再次擅自安装。 该负责人表示,个人、企业擅自安装交通指引牌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警方将立即拆除。这些指引牌如确实涉及民生需求,需经交警、城管、公路管理等多个部门审批,并严格按国家标准制作、设置。 那么,对于这一擅自安装行为应怎样处罚呢?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湖南长沙也发生过类似违法行为,长沙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一百零六条,以“道路设置物妨碍安全视距”开出了首张“广告牌罚单”,违规设置广告指引牌的企业被处以2000元罚款。如果再私自设置广告牌,将继续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网友强烈呼吁,对于这类不法行为,我市相关部门在依法拆除的同时,应对违法者作出处罚。 发现身边不文明,请您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拨打热线81850000 2、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直接留言 3、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路口的违规交通指引牌已被拆除。 (市交警部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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