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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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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治“土”有“方”

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工地现场开展指导服务。(褚佳慧 张凯凯 摄)

    宁波市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从未停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居民住宅改头换面,市政设施更新换代……

    但与此同时,数以千万吨计的建筑渣土随之产生。渣土处置难题也曾一度凸显,成为城市之痛。

    今年以来,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把建筑工地出土保障、处置核准事项办理等相关“三服务”工作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做好“治土”文章。

    一方面,全力拓展渣土市外海上处置途径,布局落实市域陆上渣土消纳场地;另一方面,深入开展建筑渣土处置攻坚行动,定期跟踪项目出土进度,保障省市重点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出土,破解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

    记 者 张凯凯

    通讯员 王佩佩 赵烨昕    

    ■助力轨道交通创“十年之最”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连续收到来自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锦旗,锦旗上“心系城市建设千般,排除渣土处置万难”的金色大字格外醒目。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轨道交通项目迎来建设高峰期,密集的建设计划使得出土压力比往年更大。为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渣领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保障轨道交通项目渣土处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一是“量身定制”项目出土保障方案。将轨道交通项目纳入出土重点保障项目名单,针对实际情况及特殊需求制定出土保障方案,并落实专人点对点跟踪联系,及时掌握项目出土进度。二是实地调研开展“三服务”。市渣领办主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一平先后多次前往轨道交通工地,深入了解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及出土方面存在的困难,现场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是“精准把脉”统筹优化处置途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渣领办)数次召开协调会,专题协调轨道交通项目土方处置途径,强化就近处置、多途径处置,进一步缩短出土工期,实现项目争速。

    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的大力协助下,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创造了建设十年以来“三个之最”。

    2019年是近10年来,轨道交通工程渣土处置“最顺”的一年。全市5个渣土中转码头和各区域全年累计超30个陆域消纳场地,为轨道交通工程渣土处置一路亮起“绿灯”,出土进度得到保障。

    2019年是近10年来轨道交通工程渣土处置量“最多”的一年。全年完成渣土清运处置720余万吨,其中海运处置约506万吨,陆运处置约214万吨,涉及52个在建轨道交通项目。

    2019年也是近10年来轨道交通工程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全年轨道交通工程实现“5线并进”,完成工程投资总额超90亿元。

    ■实现渣土海上处置“三线并行”

    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与舟山金塘、六横、大小鱼山等地相关部门的对接,在海事、海警、交通、交警等部门的共同协调下,推动渣土在舟山围垦工程中的应用,为其围垦区回填提供土方原材料,实现两市经济效益双赢。同时,我市全力指导企业引进渣土海上处置新设备、改进新工艺,稳步提升渣土海上处置能力。

    目前我市已在舟山金塘围垦区、六横围垦区、鱼山岛“三线”开展建筑渣土处置,共配备作业平台1个、绞吸船4艘、作业船舶65艘,大幅提高了我市建筑渣土处置能力。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渣土前往舟山消纳总量超过2000万吨,约50万车次、1.4万船次,目前我市渣土每日海上消纳能力已从约2万吨提至约6万吨,最高可达8万多吨。

    ■省市重点项目出土“精准保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与市发改部门进行信息互通,为省市重点项目提供出土“精准保障”。一方面,坚持市场化处置和政府调控相结合,摸清我市重点项目建筑渣土消纳需求;另一方面,制定省市重点项目出土保障“一项目一方案”,及时核对和更新完善,对于完成出土的项目实行退出机制。

    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专题协调保障了明湖北区一、二标段,姚丰旧村改造安置房,东部新城中央公园,机场快速路南延工程(鄞州段),海曙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土方外运工程等数十个重点工程出土。据统计,全年累计保障78个省市重点项目渣土处置约600万吨。

    ■陆域消纳场地“规划布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编制了《宁波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建设专项规划》,并于今年10月16日获市政府批复。根据规划文本,中心城区将设置124个点位,其中建筑渣土处理点位54个,泥浆处理点位8个,装修、拆除、工程垃圾处理点位62个,部分点位同时具备上述多项功能。

    本次消纳场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将为各区县(市)政府落实建筑渣土陆上消纳场所以及对点位用地性质调整提供规划依据,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渣土处置途径,为推动建筑渣土处置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的管理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运输处置市场“有效规范”

    根据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我市建筑垃圾审批执行全省统一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该要求指出,建设项目出土前必须进行处置核准审批,明确建筑垃圾种类及方量、运输时间线路、消纳点位等信息,并按审批时间路线进行清运处置,目前已核准信息2000余条。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六简化”、建筑垃圾处置联合督查等文件。

    我市还严厉打击了建筑渣土行业违法违规现象。截至11月底,今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万余人次,设卡超2万次,检查渣土车12万余车次,查扣车辆2345辆,检查出土工地36767次,检查陆上消纳场所近万次,共立案3946起,处罚金额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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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