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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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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购房者赶紧去补办购房补贴

须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补办,以后不再受理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市人社局发布提示,按照今年4月中下旬发布的新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在之前一轮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中符合条件的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即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如果逾期尚未办理购房补贴,可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补办。要着重提醒的是,这项补贴以后不再受理。符合条件但还未领取“红包”的购房者必须抓紧去办了。

    此前政策规定,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止时间为“普通商品房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结算发票开具之日起半年内,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之日起半年内”。人社部门据此提醒以下两类已经逾期的已购房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赶紧去补办购房补贴:

    第一类:在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购买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时间为准),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还未申请购房补贴的。

    第二类:在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购买期房(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房地产公司交付结算发票开具之日在2019年7月1日之前的,且取得不动产权证,还未申请购房补贴的。

    人社部门同时提醒,在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购买期房(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房地产公司交付结算发票开具之日在2019年7月1日之后的,虽然目前还未逾期,但也务必要在交付结算发票开具半年内办理,逾期不再补办。在2018年8月12日以后购房的,无论购买二手房或者期房,一般要求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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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