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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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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有95%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在构筑“居家幸福养老”的背后,有一个“推手”温暖着“夕阳红”——

一部条例和一项幸福事业

宁波市嘉和阳光为老服务中心与“阿拉伴”志愿者在教授老人保健操。(严龙 张丽丽 摄)
张悦 制图
“云享晚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学员汇演
(王佳 摄)
东柳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中心日托服务区

    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才有可期的未来。

    2018年,我市出台了全省首部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法规的出台,为宁波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法制保障。一年多来,全市上下贯彻落实《条例》,聚焦高质量服务,聚力高水平建设,努力打造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幸福家园,让广大居家老年人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 王佳 

    老旧小区有了“升级版”助老服务

    家住白云庄社区的胡老伯身患糖尿病,先前一直苦恼于血糖难控制,最近半年因为有了“好帮手”,血糖控制良好,精气神也恢复了不少。老人的改变,源于白云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改造升级”。

    2018年7月,服务站引入专业化社会团队运营,推出了药物管理、康复护理、家政照料等个性化居家照护服务。令老人们欣喜的是,不仅服务内容增多,功能区域也扩大了。

    白云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有总站和分站,约380平方米,内有活动室、助浴室、理疗室、日托休息室等。众所周知,老城区寸土寸金,用房非常紧张。白云庄社区通过置换等方式腾挪空间,其中分站便来自一处废弃水泵房的提升改造,如今,老人们常来这里参加睦邻活动,享受义诊、讲座等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首先要破解的就是“用房难”。据介绍,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公共设施配套范围,我市在2006年便出台了相关文件予以规定,但缺乏“硬约束”,且地区间标准存在差异,《条例》从法规层面给出了统一刚性标准,让实际操作更有“底气”。

    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建有乡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8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930个,覆盖94%的城乡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涵盖哪些内容?《条例》给出了明确回答。依据《条例》,最近一年镇海聚焦“文化养老”,实现了老年教育全年龄段的无差别覆盖。目前,该区老年大学已在6个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开设10个教学点、23个班级,学员超过2000人,覆盖了50%的养老机构和100%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就便入学,真正成为“家门口的老年大学”。

    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教学点广泛征集老年学员的兴趣及需求,推出“点单式”老年教育课程,并将自制特色家常菜及面点等微课视频作为课程教育内容,供老年人多元选择。

    养老服务顺利推进的背后,是《条例》的落地落实。根据《条例》精神,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推进医养结合的意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实施办法、推进老年教育进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意见等13个配套政策文件。

    同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市政府出台政策明确,60%以上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其中,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不得低于50%。2019年,市级财政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有1.02亿元。

    农村居家养老有了“多元模式”

    1月2日上午,在云龙镇“云享晚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场“云乐学院”老年学员年终汇报演出热闹开场,老人李大梁和伙伴们看得津津有味。

    “真不错,唱得有板有眼。”李大梁今年78岁,住在云龙镇园堍村,距离“云享晚年”就5分钟路程,来中心参加活动、学习书法已成为老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每个周二、周五上午我都会来学,这里比一人在家有意思多了。”老人说。

    “云享晚年”是当地一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8年10月正式运营,采用“家院互融”模式,开展以居家送餐、康复护理、文化培训为主打的10大类48项服务,意在让农村老人“填饱肚子、养好身子、找到乐子”。

    目前,仅中心的“云乐学院”已吸引了220多名学员加入。“2019年,中心有了送餐车,为老人送餐更加便捷。”中心负责人徐红芬介绍,云龙镇的配送餐服务已实现全覆盖。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建得好,更要运营得好。我市每年组织开展机构等级评定,建立了等级评定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机制。市级财政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每年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5万元的运营补助,促进服务机构不断规范提升。同时,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参保率达到94%。

    不同地区,幸福养老的方式可以不同。自《条例》实施以来,象山持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目前,已建成集中式居家养老公寓3343套,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471个,初步形成了具有象山特色的“乡土亲情、保底普惠”农村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根据农村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的实际,奉化已计划由民政、卫健、旅游等部门共同牵头,整合农村医疗、旅游和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居家“医养游”融合发展。大堰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试点机构,依托大堰镇卫生院,以共建共营的方式,实现居家“医养”无缝对接。大堰镇西堡岙村、西坞街道高楼张村等试点村则通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辟日托床位,在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同时,为外来游客提供有偿住宿服务。

    嵌入式养老满足“刚性需求”

    今年55岁的陈女士对东柳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出的日托服务满心欢喜、拍手点赞。

    陈女士的母亲吴奶奶今年85岁,已失智10年有余,10年间,陈女士只要出门,不管买菜还是上银行,都要带着吴奶奶,“母亲就我一个孩子,家人也要上班,她一人在家,我不放心。”陈女士说。

    生活却也从此被捆绑,没有喘息的空间。“两个月前,我试着将母亲送来日托,护理员很有办法,循着母亲的记忆听她说、跟她聊,仅仅一周老人就适应‘入托’生活。”陈女士说,她现在每天早上8点送、下午4点半接回,照顾母亲的同时,也有了点自己的生活。

    东柳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日托、全托服务,也就是“嵌入式”养老,很受周边居民欢迎,目前常住的有近10位老人,还有些是因出院后短期康复需要入住。除了专业,老人家属觉得因为就近,每天都能探望。

    《条例》和相关配套文件对“老年护理照料中心”有过明确规定。目前,在我市部分街道和中心镇已配建了63个集日夜托养、康复护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嵌入式老年护理照料中心,为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

    事实上,根据《条例》,居家养老的不少“刚性需求”正逐步得到满足。

    贯彻《条例》精神,我市为80周岁以上居家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居家老年人免费提供最高保额为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截至2019年底,政府出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投入保费965万元,投保人数35.88万人;已发生理赔案件719起,老年人获得保险赔偿约217.45万元。

    根据《条例》规定,各区县(市)已全面实施将失能失智的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并建立服务补助项目清单,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3大类28项,供补助对象自主选择所需要的服务。

    各项助老服务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已覆盖全市2346个城乡社区,覆盖率75%;全市96%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签约医养结合服务,签约家庭医生的居家老年人数约70万人;组织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2019年已对1069户低保、低保边缘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我市将重点做好 六大居家养老提升工程

    未来3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重点做好六大提升工程:

    一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到2020年,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部达到A级以上,50%以上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到AAA级。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和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2020年完成不少于1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室内适老化改造。

    二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提升工程。到2022年,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有一个社区嵌入式老年照料服务中心,8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家院互融”服务。2020年所有街道(乡镇)实施“爱心车轮食堂”老年助餐服务。深化医养结合工作,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全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设立老年大学教学点。

    三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工程。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融合发展。全面落实“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支持更多优秀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接政府服务项目。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改革,努力打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四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人才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人才“111”培训行动,到2022年,培养100名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1000名老年社会工作者、10000名养老护理员。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机制,推进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配置专业社会工作者,引导、支持更多有专长的志愿者加入居家养老服务行列。

    五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以老年人满意为准则的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加快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供需有效对接。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组织,推进行业自律。

    六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机制提升工程。编制宁波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完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确保《条例》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王佳) 

    打造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幸福家园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当你老了,走不动了,炉火旁打盹……”《当你老了》之所以流行,是因为戳中了无数人的泪点。每个人都会老去,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如何打造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幸福家园,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时代命题。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家是根,是最温暖的港湾,这里有儿女亲情的呵护,有熟悉的人际关系和环境。因此,很多老人不愿意亲子分离式养老,更崇尚四世同堂,在家共享天伦之乐。由此看来,宁波95%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也在意料之中。问题在于,在现代社会快节奏的工作压力下,儿女与父母的相聚时间并不多,更不用说为老人提供无微不至的照顾。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政府、社区把养老服务延伸到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满足他们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

    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法规的出台,为宁波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法制保障。从一年多来实施的情况看,成效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居家的老人享受到了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我们还只是起步,仍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比如如何为居家养老引入社会“活水”,如何给居家养老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实现智慧养老,还有如何做强社会养老、机构养老产业等。只有积极探索,补长短板,多从老人的心理需求出发考虑问题,才能真正打造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幸福家园。(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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