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昨晚,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春节期间我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有了新的变化:禁限放区域将拓展到东环路,燃放时间也将缩短至6天,较去年减少了3天。 据悉,今年在市中心城区限制经营、燃放区域内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天数为6天,具体时间为1月24日至1月29日。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与去年相比,今年禁限放区域范围扩大了,鄞州区具体范围变更为:奉化江以东,东环路以西,鄞州大道以北,与江北、高新区相连围成区域。 据悉,今天我市警方还将发布倡议书,提醒市民文明过春节。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可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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