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许琳)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内容涵盖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制、建立学生全面发展机制、完善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机制、完善教育对接产业发展机制等方面。 根据目标,宁波要用3年左右时间,全力推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破解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掣肘问题,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立健全高质量的现代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写好宁波教育“奋进之笔”,努力做到“两个走在前列”,为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学生运动技能等级评价标准,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指标。中小学生每天运动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力争初中毕业生每人掌握1项至2项体育运动技能,有效降低青少年肥胖和近视发生率。配齐配强学校音体美教师队伍。深入开展劳动教育,统筹校内外和家务劳动教育资源,中小学生平均每天劳动不少于1小时,提升学生劳动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把学校音体美劳教育工作等列入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政绩业绩考核指标。把学生的品德、学业和身心发展水平与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作为中小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不得将升学率、重点率等列入考核范围。规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人用人的标准和行为,对学历、毕业学校等条件设置要符合实际需求,不得随意提高准入门槛。 完善学前教育发展体系。实施新一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鼓励多种形式办园,提高公办幼儿园招生比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对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采取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 同时,落实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健全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制度。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探索将高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限下放至学校。清理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活动,建立各类活动进校园的核准制度,各部门、各社会团体不得组织中小学校参与未经教育部门同意的各类活动、评比、竞赛。 未来,宁波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国际合作等各个重点领域办学。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与管理,按学校性质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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