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叶景)日前,在一起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监督案中,江北区检察院在我市首推公益诉讼《涉诉风险提示书》,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职。 “在检察建议书中,通常是指出让对方在两个月内进行整改,并未指出不予整改的后果。这导致个别被监督单位因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充分重视诉前检察建议中列明的整改期限,怠于依法履行职责。若直接对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又会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江北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因此,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江北区检察院创新探索通过随附《涉诉风险提示书》的方式,提示对方存在被诉的风险,促使对方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依法履职。 据统计,目前该院已发出《涉诉风险提示书》5份,社会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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