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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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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工商资本投入乡村产业指明方向

    2019年6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中,对工商资本投入乡村产业的方向作出了指导:

    多办一些农民“办不了、办不好”的产业。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坚持立足农业、服务农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要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帮着农民赚。只有这样,工商资本在乡村才能立住脚,才能持续发展,才能赢得农民的欢迎和社会的支持。

    多办一些产业链条长的产业。要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特别是要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产业,通过打造全产业链,形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军企业。

    多办一些带动贫困户的产业。要引导工商资本到贫困地区或其他欠发达地区投资兴业,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让更多的贫困户富裕起来。

    工商资本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他们参与投资,可以带动人力、财力、物力及先进技术、理念、管理等进入农业农村,进而推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同时,国家明确规定,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农地或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也不得侵害农民的财产和相关权益。

    (孙吉晶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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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