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海 据1月13日《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1月10日,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在G15沈海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段查获了一辆“黑车”。 “黑车”害人害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乘坐“黑车”安全系数低、隐患较大的道理几乎人尽皆知,何以“黑车”仍然有市场并且屡禁不绝呢?如此看来,在要求市民拒绝“黑车”、安全出行并致力于打击“黑车”营运的同时,相关部门更应该深入分析“黑车”存在的根源,从而达到治本的目的。 事实表明,当合法的出行工具受限、公共交通无法满足出行需求、“正规车”服务得不到提升时,市民就只能选择各种各样的“黑车”了。春运期间,由于受“一票难求”的严重困扰,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甚至抢不到正规公共交通的车票,回家的路途受阻,这个时候,对他们来说,只要有车恐怕就不错了,哪还管它什么“黑车”不“黑车”? 因此,一方面,固然要呼吁市民拒绝“黑车”,安全出行,并加大对“黑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更要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各种“正规车”的服务质量,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比如,应当确保每个有需求的市民都能买到回家的车票,必要时要增加班次、增派人员,即便有滞留乘客,也要及时做好安置。同时,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从宣传教育上促使群众意识到乘坐非法营运车的危害性。如此,才是打击“黑车”、使“黑车”问题迎刃而解的治本良策。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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