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记者龚哲明)由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首创的性侵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取证保护机制,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昨日,省政协委员、宁波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陈海英提交提案,建议在全省推行性侵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取证保护机制,让被侵害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 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时,如果不能很好地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而采取一般的处理方式,很可能使其遭受“二次伤害”。提案中资料显示,2016年起,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就在鄞州第二医院建立了“检医合作”的未成年人保护站,试点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即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在该保护站内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与公安机关、医院、心理咨询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形成了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的司法合力。这一做法即将在全市推广。 陈海英委员建议,我省要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一站式”办案场所,做到场所环境布置温馨,并设立询问室、身体检查室和休息等候区等功能区块,配有同步录音录像、心理沙盘、生物治疗椅等专业设施,能够满足询问全程录像、人身检查、心理疏导干预等需求。要打造专业化办案工作队伍,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与未成年人沟通的人员负责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成立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儿科、妇科、产科医护人员及心理专业人士组成的未成年被害人医疗小组,为被害人开展创伤救治及辅助侦查取证。要构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综合救助体系,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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