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票决批准了市本级财政资金投入3亿元以上的8个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这是我市首次对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票决。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和完善对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监督。去年6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规定拟新建的资金额度在3亿元以上的政府重大投资建设单体项目,必须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票决。 该办法所称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市政府以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进行的,利用下列资金额度在3亿元以上的计划新建单体项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政府发行债券安排、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其他财政性资金。 据悉,昨日票决批准的8个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00.1亿元(市财政资金93.36亿元,区县财政资金6.74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19.48亿元,包括2个社会事业类项目和6个市政设施类项目。 2个社会事业类项目分别为惠贞高级中学(暂名)新建项目和宁波市古林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6个市政设施类项目分别为:东钱湖快速路(福庆路—鄞州大道快速路)、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2号主干管工程、庄桥至宁波段增建三四线工程下穿(庄兴路)、庆元大道(天童南路—鄞州大道)、世纪大道(东明路—逸夫路)综合管廊工程、学院路二期(中山西路—望童路)改扩建工程。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2020年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聚焦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致力于提升城市品质和改善民生,既量力而行又突出重点,符合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是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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