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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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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老赖”:

算一算拒执的代价

余姚法院供图
本版制图 庄豪

    记 者 董小军

    通讯员 朱泽军 卢文静    

    在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些人,当他们面临司法执行时总会错误地认为,世界如此之大,只要自己一走了之,法院就找不到他,就拿他没辙。更有极少数“老赖”,以为自己特别有能力,采用暴力、威胁等各种手段强硬对抗司法判决,但无一例外,“老赖”们最终的结果都非常惨,或因失信而寸步难行,或因拒执被罚款从而遭受更大损失,甚至把自己送进牢房。

    拒绝法院执行,究竟会付出什么惨重的代价?近日,余姚法院的法官根据“老赖”的各种花式拒执所要付出的代价,列出了一本细账,再次提醒“老赖”,切勿对抗和拒绝法院执行。

    一、拒不报告财产(包括虚假报告)=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个人罚款10万元以下,单位罚款100万元以下),同时处15日以下拘留,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仍不报告的可能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有财产而拒不履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个人10万元以下,单位100万元以下),同时处15日以下拘留直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以威胁、暴力方式阻碍法院执行=罚款(个人10万元以下,单位100万元以下),同时处15日以下拘留直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非法处置个人财产=罚款(个人10万元以下,单位100万元以下),同时处15日以下拘留直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老赖”及他们的拒执行为,“法治”专版曾作过多次报道。在现实生活中,“老赖”层出不穷,新的故事不断产生,他们用“聪明”和“勇武”为这种代价作了最为生动的注释。

    嚣张“老赖”遭遇连环处罚终服软

    2019年夏天,我市一家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经过调查,终于获悉了外逃的被执行人韩某最新的手机号。于是,法官第一时间拨通了其电话,法官还没说完,韩某就连珠炮般扔过来一串狠话:

    “要钱?一分没有,想抓人?来吧,我在广西,你们爱咋办就咋办吧!”说完,韩某就挂断了电话。

    韩某是北方人,几年前到宁波务工。2017年夏天,他驾车行驶途中将行人汤先生撞成重伤。法院经审理,判决韩某赔偿汤先生经济损失共3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通过肇事车辆投保的商业险等,汤先生获赔20余万元,尚有11万余元未赔偿到位。韩某拒绝支付,他先是将汤先生的手机拉黑,然后逃离宁波。

    近一年时间过去,汤先生都无法联系上韩某,无奈之下,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一番调查,终于查到了韩某的下落,出乎法官意外的是,逃避执行的韩某竟如此嚣张。

    由于韩某远在广西,住所不确定,在韩某一时不能到案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相关法律,首先查扣了其名下的银行存款。但韩某存款数额很少,远不够执行金额,于是,法院采取第二个措施,依法将其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相信,这个强硬措施,一定会让韩某感到疼痛。

    果然,趁着国庆假期,韩某想回北方老家省亲。当他手持身份证到火车站窗口买票时,却被告知其已被法院列入“黑名单”不能购票。韩某转身去买飞机票,刚将身份证号码输入网络,立即跳出一行被限制购票的提示语。此时,韩某才有点着急。几乎是在同时,他还发现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正处于“只能进不能出”的状态。而最使韩某感到惊恐的是,他被一位懂法律的朋友告知,只要他进入浙江境内,就可能立即被司法拘留。

    走投无路之下,韩某终于恢复了一点理智。他让在老家的妹妹,代其向法院全额汇去了没有结清的执行款。在确认法院已收到这笔钱后,韩某以为此事已经了结。万万没想到,几天后,他收到了法院送达的一份罚款决定书:由于韩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又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财产,其行为已严重妨碍民事诉讼,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

    无奈之下,韩某不得不交了罚款。至此,韩某才长舒了一口气。平静下来后,他决定在年底前重回宁波。之前,他曾与一位老乡商量一起做水产生意,后来因为卷入诉讼而不得不放弃,现在,自己既然已解决了那起让他头疼的案件,他认为自己可以放开手脚干了。韩某做梦都不曾想到,当他因手头缺少现金,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后,立即被银行否决。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虽然他的贷款数额不大,但他之前因留下失信的不良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在该失信信息撤销前,银行不能向他发放贷款。快崩溃的韩某只得给法官打电话:“案子已执行完,罚款也交了,为何还要为难我?”法官告诉他,案子虽已结,法院也已将他的失信信息撤下,但银行对上过失信名单者是否发放贷款,有自己的考量和相关规定。在电话另一头,韩某哭丧着脸,只能发出一声长叹。

    “老赖”哀叹年关难过

    春节临近,又到了一年阖家团圆时,各级法院集中力量开展执行行动,对于“老赖”而言,这必将是一个难熬的“年关”。

    元旦过后,余姚某企业负责人出差东北,办完事后他准备立即返回,并打电话给秘书为他购买机票。半小时后,秘书回复了一个让他震惊的消息,因为未履行法院判决的一笔欠款,他已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被限制出行,无法购买飞机票。眼见年关已近,家里有一大堆事等着处理,情急之下,他赶紧挂通了余姚法院执行局法官的电话,在作了一番自责后,又火速筹款履行了判决义务,这才解除了限制,踏上了回家路。

    无独有偶,当地一个女子也与上面这个老总有类似的经历。近日,该女子准备从余姚北站坐高铁去温州办事,其刚在安检口拿出身份证准备验票,就触发了警报,接着,值勤民警将其拦下。“我犯了什么事,为什么拦我?”女子吓得差点哭出声。几分钟后,该女子就明白了自己受阻的原因:她未按照法院的判决义务履行8000元执行款,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动车。此时,她才真正体会到抗拒执行带来的痛楚。该女子醒悟过来后,当场联系法院,立即把8000元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有附加成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后,会面临信用降级,名誉形象受损,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警方控制,还可能因此影响子女就学、就业,因信用评级低导致在工作、生意等各方面的损失,因此产生沮丧郁闷情绪。具体到个案,甚至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

    王某被法院判决需偿还100多万元的债务,为躲避执法,他使出了“老赖”们最为常用的“跑路”手段。去年年底,思家心切的王某悄悄从外地溜回,同村的债权人发现后立即向法院报告。

    王某见执行人员上门,先是躲进了储藏室,后来干脆爬上屋顶上演了一出“飞檐走壁”,企图“金蝉脱壳”。但没想到,慌乱中一不留神脚下打滑,从近十米的高楼摔下,经抢救才脱离危险。

    在一个法治社会,没有谁可以无视司法权威,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是一纸空文,司法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抗拒法院执行,就像不顾后果爬上屋顶的危险行为,只能置自己于绝境,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因此,奉劝所有的“老赖”,只有主动履行义务,配合法院执行,重构诚信形象,才是明智之举。

    相关链接

    2020年伊始,余姚法院开始春节前的执行工作,在十天时间里,共执结75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892万元,共有34名被执行人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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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