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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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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口诛笔伐不如健全法律

    朱晨凯

    近日,一则“重庆景区开业让猪蹦极”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一头75公斤左右的猪遭捆绑四肢,披着蓝色披风被推下蹦极台。业内人士表示,这种不尊重动物生命的做法不利于景区形象建设,也不利于景区长远经营发展(1月20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网上频频曝出“高跟鞋踩踏猫咪致惨死”“当街杀狗”等虐待动物事件,甚至形成了“定制—贩卖”产业链,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人们对此往往只能在网上声讨,表达愤怒。缺乏有效约束,难免会有下一次虐待动物事件发生。

    健全的制度是最好的约束。关于虐待动物,法律法规虽有涉及,但规定并不清晰,也缺乏相应的惩戒措施。比如,畜牧法明确提出“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虐待动物行为显然与此相悖;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提出“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虽然猪非野生,但虐待动物行为和“和谐”肯定是格格不入的。

    对虐待动物行为规定相对清晰的,是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求动物园不得进行动物表演,避免动物受到惊扰和刺激。但“猪蹦极”的操作方并非动物园,很难追究虐待者的责任。2002年,清华大学学生刘某在北京动物园用硫酸泼熊的事件引发强烈社会反响,但对当事人的惩戒有点“隔靴搔痒”: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故意损害财物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虐待动物,法律法规语焉不详,监管和治理就很难有的放矢。鉴于虐待动物行为影响恶劣、时有发生,制定清晰明确的禁止虐待动物法,就有必要性和紧迫性。禁止虐待动物,在不少国家写进了法律。

    相较于口诛笔伐,健全法律,提高违法成本,虐待行为就会有所收敛。动物生存状态的优劣,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指标之一。对虐待动物行为,法律不能坐视不理,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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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