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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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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获全国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钟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是浙江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中级法院。

    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不懈奋斗。

    2016年,我市两级法院实现执行办事大厅全覆盖,集执行接待、释明告知、立案查询、流程公开、投诉信访于一体的执行办事大厅,填补了当事人找执行法官难的“短板”;2017年,市中级法院在全国首创司法援助保险制度,政府投保,使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不能”案件由保险公司“埋单”,为直面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痛点提供“宁波选项”;2018年,依托“移动微法院”平台,当事人和法官可通过文字、视频、定位等方式及时联系,较好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19年,市中级法院向全市法院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从源头上控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3年来,市中级法院全力攻坚,以多项全国、全省首创的执行工作机制,助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市法院执行收案268052件,结案261197件,执行到位金额818.49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执行收案4729件,结案4736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72.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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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