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徐铭穗)昨日,记者从宁波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保障群众健康安全,我市对部分医保经办服务进行临时调整。 记者了解到,医保部门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尽可能按规定延长慢性病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院配药次数。 同时,参保人员的医药费发票需要零星报销的,在原规定的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报销的基础上,再延长3个月。 原定2020年2月1日开始的2020年度参保人员健康体检推迟进行,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记者了解到,近期医保部门还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参保人员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的,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 对于相应医保服务,医保部门引导和鼓励参保人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渠道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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