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疫情防控阻击战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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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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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需要注意哪些

我市经信部门为工业企业防疫“划重点”

    本报讯(记者殷聪 通讯员储昭节)我市工业企业即将迎来人员返工高峰,为防止人员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市经信局昨日发布了工业企业节后复工疫情防控“企业十要”与工业企业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员工十必须”,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列清单”“划重点”。

    记者在这份疫情防控“指南”上看到,市经信部门建议不符合提前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在复工前,企业要抓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一体化实施方案;要提前主动与返岗员工进行联系,进行“一人一表”登记,包括本人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武汉)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信息。

    市经信部门还建议工业企业提前告知湖北(武汉)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员工,一律要求其推迟返岗;要落实医学观察,对返岗前14天内有湖北(武汉)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要求其暂时不要返岗。对于已到甬的,应严格落实自到甬之日起为期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条件的企业可指定相对独立场所作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针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市经信部门建议工业企业,对于近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但近日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推迟其返岗时间,督促其去医院就诊,并追踪其诊断结果,凭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岗。

    在及时安排员工就诊的同时,要做好检查防护。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在企业大门外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对外来车辆、人员加强管理;检查中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企业,并嘱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一旦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企业一律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备属地政府和经信部门。

    与此同时,市经信部门建议工业企业要加强就餐、通风、消毒日常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加强防疫宣传,做好自我卫生防疫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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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