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王岑)疫情期间,大家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但总有个别人会出来“添堵”。昨天傍晚,市公安局通报了一批近期涉疫典型案件。 另据了解,2月1日,宁波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宁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对十类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依法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5名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对67名违法行为人予以教育训诫。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大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自觉配合卫生、公安等防疫部门的工作,遵守法律法规,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 拒不服从管理类 案例一:1月24日晚上9时许,29岁的违法行为人别某和其岳父陈某华,陪同别某醉酒的父亲前往余姚市人民医院就诊。 就诊期间,他们拒不配合接诊医院体温甄别检查的要求,采用拉口罩、扇巴掌、打头部等方式,对医生陈某进行殴打,导致对方头皮血肿及软组织挫伤。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结伙殴打他人”分别对别某、陈某华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1月31日,在鄞州区福明街道,44岁的违法行为人张某乐不佩戴口罩,也不肯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和保安进行体温检测,强行进入小区。 民警到场并再三进行劝说,但男子仍拒不配合,并在现场挑衅。之后,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但他仍不配合调查。最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张某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 案例三:1月31日,象山县公安局接到一群众举报,称其购买到的口罩存在质量问题。 接报后,丹西派出所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在某小区抓获35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据其交代,他开了一家医疗公司,疫情期间想通过卖口罩挣点钱,就从河南朋友处进了一批质量不合格的口罩。张某在明知其销售的口罩系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仍继续出售。2月3日,张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1月31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接报,称高新区某大药房在售卖假的某品牌N95口罩。经调查,确有其事,之后警方先后抓获44岁的药店老板陈某、39岁的邱某,以及上级卖家沈某、蔡某。 经查实,沈某等人销售口罩24箱9600只,涉案金额7万余元,系伪劣产品。根据《刑法》等相关规定,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更上级的卖家也在追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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