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要闻/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02月07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害人害己

    曲 征

    近日读了几则新闻,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一则是:福建晋江的一家人来自武汉,却对群众谎称来自菲律宾,未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还几次参加宴席,频繁外出活动,造成多人居家观察。另一则是:山东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致使多名医务工作者和其他人员被隔离。还有一则:长春一名确诊病例故意隐瞒在重点防控地区的工作生活经历,多次与他人接触,导致多人被隔离观察。

    疫情当前,形势紧迫,而新型冠状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一是飞沫传播,二是接触传播,要防止疫情继续扩散,就必须切断传播途径。所以专家不断告诫人们,最好不出门、不接触别人。但是一些从疫情较重地区回来的人,故意隐瞒自己的来源地以及行程,不仅逃脱相关部门的关注,也让周围亲朋好友以及街坊邻居失去警惕性。尤其可气的是,隐瞒实情的同时,这些人还不断参加各种聚会,多次与人接触,导致疫情扩散,造成极大麻烦。

    这些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可能有各种理由,比如感觉自己没被感染甚至很健康,比如害怕一旦说出实情,就会被关注、被隔离。不过,需要明白的是,此次病毒的潜伏期长达14天,所以任何人都不能盲目乐观,尤其是从疫情较重地区回来的人,更不能自我感觉良好,别认为刚回来没事就一直没事。当然,对于从疫情较重地区回来的人,只要其说实话并积极配合隔离观察,其他人对他们就应该多些关怀,避免对其标签化甚至妖魔化,如此,才能打消他们实话实说的顾虑。

    从现实情况来看,不排除有人已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甚至明知自己已经发病,却还是到处招摇,故意到人多的地方去,甚至故意参加各种聚会。此等行为就应该受到谴责,同时理应受到法律制裁。根据我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换一个角度看,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不仅失去了尽早被医护部门观察、诊疗的机会,也会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尤其是自己家人造成伤害。从近期的一些情况来看,病毒携带者传染最多的就是自己身边的亲人以及接触的好友。由此可见,不隐瞒实情,做到早观察、早诊断、早治疗,是对己对人都有好处的做法,而故意隐瞒实情,最终结果肯定是害人害己。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