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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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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法律义务 否则将被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为全面防控疫情提供法治保障

    本报讯(记者黄合)“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政府、公民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良性互动。政府要严格执法、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公民要自觉守法、人大要加强监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防控疫情。”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陈德良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8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落实上级精神、强化政府责任、强化公民义务、严格法律责任,为我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从政府层面来说,《决定》从坚持信息公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做好三返工作、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做好返岗返工返校“三返”工作,及早谋划制定健康诊断、交通组织等预案,细化完善企业复工规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切实做好恢复正常生产后疫情防控。

    从公民层面来说,《决定》要求公民做好自我防护,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义务,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接受调查、监测、隔离观察、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组织、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自觉抵制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从单位层面来说,《决定》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实施严格管控,加强健康监测;要求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做好园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长途客运、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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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