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向琰 朱宁溪)1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规划服务保障的十条意见》,提出加强要素统筹、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调整土地出让节点和履约监管、减免企业费用、降低企业成本等十大举措。 《意见》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保障。积极推进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动工复工,优先保障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与疫情防控相关需要紧急使用土地、林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设施,按符合规划先行办理相关手续。《意见》明确,对正在公告出让的地块,经属地政府批准,可终止或中止交易,适时重新出让或继续出让。中止后恢复出让的,相应报名申请、拍卖挂牌等重要环节的时间节点可依次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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